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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15158708/2021-01770
  • 2020-02-27 21:55
2019年,县住建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依法治县办指导下,按照《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富政办发[2019]107号)要求,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着力提高住建局依法管理水平,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法律权威,有力地促进了县住建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住建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创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成立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制定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研究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等多种措施,确保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在局属各部门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不断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完善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法治修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习惯,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不断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
3.实行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的论证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推动风险评估程序化、规范化。健全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断完善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4.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住建业务指导部门关于加强住建系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意见,完善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住建系统综合执法。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常态化执法机制。
5.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按照过罚相当、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涉及建设系统违法行为和处罚幅度,进行细化和量化,制定基准,防止执法随意性,最大限度地实现执法的公平和公正。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对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处罚进行评查活动,主要检查相关业务流程和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的适用,以及操作流程是否规范等事项。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确保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85%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虽然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相对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二是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执法过程中不重视程序的情形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三是法治教育培训还不系统,还没有形成长效制度。
三、住建局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任务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住建局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局主要负责人在认真研读《富源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主要内容,在领会《富源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切实发挥局党委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2019年,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政府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局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19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三是带头学法,模范用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实施办法》要求,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12.4宪法和法制宣传日”、法宣在线学法用法考试、主题党日集中学习等活动等契机,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
(二)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住建中的作用,保障局属各科室、部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为富源住建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一是要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逐步推行听证等方式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具体应用,不断改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工作方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参与,切实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二是要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住建局历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或者超越部门职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对有效期届满或者其他需要宣布失效情形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宣布失效,对应当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在修改或评估后重新公布。三是要将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与推进依法行政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推进,重点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与信息公开等工作的衔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树立服务型执法理念,推广服务型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探索新的行政执法监督办法,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对不作为、滥作为的监督。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