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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
  • 015158708/2023-08653
  • 2020-02-24 22:26

2019年,富源县应急管理局以加强依法行政为中心,以提高自身法制观念为突破点,认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思路,真正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诚实守信、权责统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规定》及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明确目标任务,依法组织实施,全县安全生产领域依法治理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周密部署,督促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对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注重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局主要领导坚持抓,分管领导多次安排、督促、协调,推动全年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对于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结合重点时段、重大节日期间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活动,切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依法依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对现行审批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优化工作流程。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完善党务、作风纪律等制度,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注重制度落实,动员全体工作人员树立制度意识、程序意识,自觉学习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确保工作安排到位、责任明确到位、要求落实到位。
(二)稳步推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机制,积极运用全省“双随机”统一管理系统,各职能部门全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二库一清单一公开”机制,并通过分级分类的事中事后监管执法办法,在一些监管职责交叉、界限不清的行业领域推行联合监管执法。坚持严字当头,既集中打击传统高危行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又盯牢一般行业领域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环节,实行精准执法,抓住难点热点问题和监管重点,确保无“盲区”和“死角”。同时,通过“双随机”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全面业务能力,随机产生的执法人、执法对象,一定程度上解决科室长期监管产生的“思维惯性”,杜绝了“人情监管”、“选择性执法”,公开透明的“阳光执法”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落实制度,积极推进行政许可规范。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着力优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流程。依据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我局承担和行使的权利和事项及责任清单,其中:行政处罚172项、行政许可2项、行政强制5项、其它5项,同步推进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公开,对行政权力运行制作流程图向社会公开。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互联网+监管”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余条,接受群众监督。
(四)强化队伍,努力提升执法监察能力。按照“健全机构、配强人员、提高素质、规范管理、有效保障”的原则,着力改善充实全县应急管理队伍。全县12个乡镇(街道)先后成立应急救援服务中心,安全监管力量进一步加强。建立并严格落实每周五学习日制度,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第一时间准确领会、熟练掌握、规范运用。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县应急管理局13人参加省、市、县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员通过。目前我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持证率为95%,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五)强化宣教,营造安全生产文化氛围。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在人口密集的金城广场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共8000余份。积极应用微信、QQ、新兴媒体等开展宣传,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深入人心,切实提升了全民安全文化素养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推进法治政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19年,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工作要求和县域发展实际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乡镇(街道)对安全生产监管不全面,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执法检查不均衡;二是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水平不高,对法律法规把握不够;三是受基础条件所限,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与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还不相适应,在安全投入、监管力量、专业设备等方面仍然存在短板;四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提高,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基层等落实不够,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法治氛围。
原因:个别乡镇(街道)对安全监管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企业负责人法治观念、依法办企意识、红线意识仍旧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执法人员习惯老套路、旧办法,靠经验执法,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意识不强;基层安全监管存在执法力量不足、业务素质普遍不高、执法保障不到位等实际困难;安全生产法治宣传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宣传的方式方法不多,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仍有待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
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认真研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主要内容,领会《实施办法》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应急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切实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年来,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局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
(三)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实施办法》要求。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应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实施办法》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四、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切实把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局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
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到实处,从贯彻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到责任制落实、监管执法、专项治理、宣传培训等,都要明确主体,层层明确责任,逐项明确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依法落实,强化日常执法监管。
(二)加强协调,强化配合。对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负责跟踪,对一些职责交叉、牵动面大的问题,及时加强与其他行业、部门间的沟通协作,采取联合行动、联合执法、联合检查的方式,推动问题破解。
(三)加强宣传,增强意识。以宣传贯彻新安法为切入点,开展多渠道、大力度的安全宣传教育,树立企业依法办企意识、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监管人员法治意识,着力形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安的良好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
(四)改进方式,规范执法。作为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依法严格监管、严肃执法、严厉问责。
(五)加强培训,提高效能。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切实加强安监队伍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努力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安全监管监察干部队伍。
(六)力除隐患,抓好应急。进一步总结安全生产执法和应急管理工作的薄弱点,对标对表开展行动,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用大检查工作消除隐患。强化预警信息发布,加强应急联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依法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进一步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