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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 015158708/2021-01768
  • 2020-02-25 16:56
2019年,我单位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认真对照《富源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富政办发〔2019〕107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着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现将我单位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推进体制改革。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富源县深化县乡机构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为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统一管理和领导,整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和执法职责,相关部门的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城市环境保护管理、城市交通管理、城市应急管理和执法等方面的职责,于2019年3月正式组建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精神。二是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统一公示平台。三是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提高信息化水平、强化记录实效。四是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落实审核主体、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程序。
(三)强化执法人员培训。一是稳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采取每月末在县委党校集中学法的形式进行,包括法律知识讲座、领导说法等,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水平,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按照《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业务集中培训的通知》要求,按时组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参加法制培训,力争让每名执法队员做到知法、懂法、会办案且办案质量高。三是2019年我单位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制培训10次、组织在职在编执法证到期人员13人参加执法证考试1次,强化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宗旨观念。 
(四)深化律师驻队模式。2019年以来,我单位积极推动“律师驻队”辅助城市管理执法,我单位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云南王河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律师事务所派执业律师进驻我单位,为执法队伍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法治培训,协助开展群众法治教育,监督和规范执法工作,助推城市管理法治化,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驻队律师每周定期进驻我单位轮班,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积极参与执法过程,承办辅助城市管理执法的法律事务,从执法程序、法律依据、案件证据、文书案卷等环节,为日常执法工作提供综合法律咨迿服务,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对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及时指出,对涉嫌违法的建议及时改正,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法律支持。
(五)落实普法宣传工作。一是我单位法制宣传工作以城市管理相关法律为重点,严格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积极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治宣传日教育,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二是2019年共发放《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份,上门开展法律宣传讲解100余次,深入城乡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市民城市管理法规政策的知晓度,切实增强广大市民遵纪守法意识。
(六)加强新闻外宣工作。一是我单位积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定期向新闻媒体提供宣传内容,积极编写宣传信息、将城市管理执法整治行动前、中、后的情况及时反馈至新闻媒体部门,提高了曲靖M、富源M等新闻媒体对城市管理阶段性工作报道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整治推进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2019年共刊发稿件67条。二是利用城市管理执法车辆播音宣传《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知识。三是加强日常队伍管理,注重着装、仪表、自身形象,以及文明执法的态度,使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参与的热情有了明显提高。
(七)持续深化最严执法。按照中央、省、市、县蓝天保卫战各项安排部署,结合迎国庆70周年等重要节日节点工作要求,我单位强力推进占道经营、违法建设、渣土扬尘、餐饮油烟、焚烧垃圾、殡仪秩序等重点专项整治,持续推进最严城市管理执法。2019年,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共68起,罚没金额182577元。
(八)不断优化审批服务。2019年,我单位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服务,将户外广告设置登记备案流程简化;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事项,经申请人承诺后予以先行受理;将临时占道许可、门店招牌设置登记管理下放至科室,并全面精简服务事项证明材料30%以上,最大程度便民利民。2019年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手续798件。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县城建成区域急剧扩大,城市管理执法业务量不断增加,执法力量配置不足,执法队伍的现状与目前城市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二)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高。随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的推进,城市管理职能不断延展,城市管理队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欠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效能。
(三)行政执法难度不断加大。城市管理涉及老百姓的方方面面,与广大市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管理范围广且难度大,许多问题是社会遗留问题,难以简单的采用执法来解决。部分行政相对人守法意识薄弱,导致城市管理执法办案难、送达难、执行难等现象时有发生,社会整体的守法意识尚需进一步提高。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制度。一是我单位制定重大决策方案前,坚持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充分听取意见。二是我单位党组书记、局长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19年听取各科室、站所、中队推进法治建设汇报6次,切实做到重大案件部署、过问,重点环节协调、督办。
(二)坚持对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坚持局党组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听取法制宣传科、法律顾问意见,对其内容的合法、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走上法治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三)坚持会议讨论决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审议制。我单位通过局党组会、办公会、业务会的形式实施重大决策的集体审议制。凡是我单位拟做出的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都提交案审会进行了集体讨论,确保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平、公正。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我单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工作理念,深化城市管理机构改革,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培训,提升法制队伍建设。落实集中培训、中队法制学习制度,通过单位全员培训、新队员培训、法制讲座、以案释法、执法业务检查等形式,引导、鼓励一线执法队员开展主动性学习,确保学习成果与成效。紧抓法规指导员、业务中队长、公职律师三支队伍,通过骨干来带动整个队伍素质能力的提升。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以推行“三项制度”为抓手,加强执法规范化工作培训,组织学习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文件精神,严肃执法纪律,加强执法监督,减少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对执法办案过程中执法程序、法律依据、案件证据等环节存在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强化“互联网+”思维,加强新媒体技术的运用,如借助微信公众号、新媒体APP等载体,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日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四)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合法性审查等;按“最多跑一次”要求,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效和群众满意度;坚持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持续深入推进渣土、燃气及各类市容秩序方面的专项执法整治,着力提升全区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加强城市管理科窗口建设,畅通与来办事人员沟通的联系渠道,落实为民办实事工程,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问题,改善人居环境,建设法治和谐城市管理队伍。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我单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