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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 015158708/2023-08603
  • 2020-02-20 15:17
2019年,富源县文旅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按照《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富政办发〔2019〕107号)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通过完善学法制度,优化行政服务,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水平,现将2019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一)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一年来,我局按照《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富政办发〔2019〕10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持续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机构改革后,全局调整充实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处理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事务。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及其成员的工作职责。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年来,富源县文旅局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与县政府、局属各单位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有检查、有督促。同时,严格执行政府部门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政府部门报告法治建设情况制度,及时公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履职尽责,积极主动做好职能划转与承接工作。扎实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县关于“放管服”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和精神,结合政务工作实际,主动服务成效明显。一是按照我县机构改革精神,圆满完成原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的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管理、体育等18个许可事项,与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的交接;二是积极支持行政审批局的成立,连人带编划转了行政审批局2名工作人员。一年来,通过积极主动与市局局、县直相关单位联系沟通,移交与业务承接人员的传、帮、带工作实现了无缝对接,富源县文旅局14个许可项目运行良好。所有项目实现“一枚印章集中批”“一窗受理流转办”“一律按规定收取材料”全面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4.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以机构改革总体目标为导向主动作为。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进度情况通报及问题清单”要求,全面推进富源县文旅局在富源县政务服务3.0系统领取、编辑、发布县级许可事项14项、监管清单167项。一是按省、市、县深改办的相关要求,按时完成事项清单调整变更、补充和完善文旅部门审批事项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事地址、事项结果、办理流程、外部流程图、办理服务等基本要素。截至12月底,我局按省县相关要求,已按时编辑、清理、审改、公示县级许可事项14项、监管清单167项。二是将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按时按要求在富源县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等平台进行公示。
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特别是文旅融合以来,制定了文化和旅游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了抽查比例和次数,展开联合抽查,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完成等制度。全年共开展5次“双随机、一公开”行动,共抽查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54家,对抽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予以整改,有效的打击了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造了公平有序的市场营商环境。围绕诚信经营,加强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行政处罚决定接受群众监督,按要求将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送达被处罚单位,并当场告知其享有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利。
6.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大力提升政务服务环境,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指示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构建“一次办”政务服务新常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服务,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全面建设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今年,我局窗口共有效受理办理业务31件。
7.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审查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全面、高质、高效地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未发生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程序制定被通报的情况,或者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8.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局党委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定了“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多年来,一直严格遵守并执行。凡属局系统重大改革、重要规划、重大投资、重要人事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决策,均需提请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严格落实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度。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征求相关部门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以科学、刚性的决策制度约束规范决策行为,切实提高决策质量,控制决策风险。为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力度,更好地发挥法律顾问在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履责作用,2019年聘请江维城同志(原图书馆职工)担任我局法律顾问,有效地提升了县直文旅系统各部门依法履职尽责能力。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9.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程序。一是严格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严禁临时人员执法。二是规范执法文书使用和归档,确立专人管理制度。三是积极参与省、市上级部门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评优工作。四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文化市场12318举报电话和“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举报方式,对群众举报及时受理。五是贯彻罚缴分离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涉及罚款内容的,要求被处罚单位统一到政务中心富源县文旅局窗口办理后到相关银行缴纳罚款,严格做到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0.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实施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局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贯穿全年的始终,做到“三个纳入”即: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机关干部学习教育内容,纳入年终工作考核范畴。“三个结合”即:把集中组织授课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把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与政治教育结合起来,把法制宣传与业务培训结合起来。3月份组织举办文化和旅游市场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3.18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日宣传活动、“3·15”法制宣传活动、6月“非遗日”传承活动,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10月召开文化和旅游市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会等。年内,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5次。
(六)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1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一是常年利用领导干部在线学习教育平台、法宣在线、学习强国平台,督促干部职工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坚持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把法制讲座与加强法律知识的自我学习相结合,利用机关各类会议前碎片时间进行学法,超额完成规定的学时任务。二是积极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党委、进机关、进支部主题党日,时刻保持法律学习教育不放松。我局根据市、县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文化市场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局领导班子、局属单位负责人按期讲法治课和微党课,全年持续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按要求收看政论、法治教育专题片等,积极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活动。
(七)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2.压实责任,履职尽责。局单位书记、局长将学法工作列入全局工作计划中,坚持将学法与法制宣传工作和党建、文化旅游业务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奖惩,积极构建法治责任体系,周密制定学习计划,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紧抓实普法学习。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讲法用法活动,充分利用每周一职工例会、党员大会、“三会一课”专门学法、讲法,力求将法律知识学深、学透、学全,促进全局学法普法工作的全面展开。切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抓好普法责任制的推进落实,推进全局法制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带领局班子切实对全局推进法治建设承担起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自觉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1.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随着文化市场执法监管任务增加,监管压力继续增大,文化市场执法人员缺口越来越大。同时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的力度不够,部分执法人员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现象,市场执法队伍的现状与目前文化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拟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之机,继续深入推进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着力解决执法机构、人员编制、执法经费保障、执法车辆配备、执法人员着装等问题,力争执法力量有所加强。
2.对法治建设工作研究不够,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少数工作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建设的效能。下一步,继续组织开展以案施训活动,组织全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3.企业守法意识薄弱,市场执法难度加大。综观我县文化市场现状,违法成本低,企业守法意识薄弱,经营业主时常想打擦边球的意识逐步加大。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单位联动,开展文化旅游市场联合执法行动,结合各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三、2020年工作思路及要点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落实。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抓好全县文化旅游系统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2.严格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加大行政审批与执法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提升行政从业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行政审批改革、简政放权及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落到实处。进一步清理我局行政权力事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程序和相关要求,动态调整完善我局行政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提升执法能力,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促进我县文化旅游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3.加强普法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积极开展普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十九大报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新目标、新要求,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使全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据我局法治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要点,精心组织开展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治建设专题讲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工作职责,依法、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