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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财政局2018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 富源县财政局
  • 015158708/2023-08603
  • 2018-12-20 13:52
2018年,县财政局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财政工作重点,依法行政,认真履职,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提升了财政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和绩效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2018年度社会评价办法〉的通知》(富办发〔2018〕X号)要求,现将县财政局2018年度依法履职、正风肃纪、办事公开、工作效率和廉政建设五个方面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依法履职,绩效财政迈上新台阶。一是严格政策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预算法》,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15〕3号)精神,严格执行财税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扎实开展财政工作。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完善财政机制和制度建设,工作职责细化落实到科室、岗位和责任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投入到本职工作。三是提升履职能力。围绕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效率型、创新型和廉洁型“五型”财政机关,着力提升财政干部的业务素质,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四是细化预算编制。健全“部门预算标准定额、项目支出预算编审、预算标准流程和部门预算监控”“四位一体”的公共预算标准管理体系,全面提高部门预算绩效。五是推进绩效管理。构建项目支出“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考评”的全程管理机制,优化了财政资源配置。六是完善政府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服务实施细则和指导目录,规范纳库政府采购评审专家385名,全县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5600万元,节约资金1872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2%。七是强化财政管理。全力培植壮大财源,优化支出结构,严格预算约束,盘活存量资金,全力保障重点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推动财政资金规范化、绩效化管理迈上新台阶。八是主动接受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积极配合人大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工作,主办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提案5件,面商、答复及满意率达100%。财政工作始终依法依规、程序规范,严格依法办事,精简办事程序,保证了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
二、强化优质服务,作风转变实现新突破。一是狠抓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教育、制度、监督等环节入手,着力在严明纪律、厉行节约、推动发展、提高执行力上和服务群众中改进作风,使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服务质量显著提升,有效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二是打造“服务型”机关。完善了局机关内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责任、法治、阳光、效能政府和首问首办、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各项制度,明确领导的工作职责、科室的工作流程及工作运行规则,实行局班子、班子成员、科室和干部“四诺”服务公开制度,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效能意识,提高了服务工作效率。三是推进标准化财政所建设。竹园、墨红财政所实施标准化建设,累计建成标准化财政所10个,设立 “一站式”便民服务厅,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使群众享受到方便快捷、温馨热情的优质服务。四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三级”联创、八星财政所和五星科室考评,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开展“道德讲堂”活动4期,以先进模范为引领,推动财政干部作风转变、服务质量提升。
三、强化职责公开,阳光财政取得新进展。一是完善服务内容公开。局机关24个科室和12个乡(镇)街道财政所分别以宣传栏、公示展板等形式将服务项目、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等内容公开上墙,方便群众查询。二是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强力推进预算部门年度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支出“阳光透明”。三是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制定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及流程图,常规事项一季一公开,重点事项一月一公开,特殊事项适时公开,实现财政党务、政务信息的阳光化。四是加强惠农补贴公开。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村民小组四级联动,将农户补贴信息张贴公示,具备电子显示屏的财政所通过电子显示屏对农户补贴信息滚动播放,方便群众及时掌握补贴信息。全年通过“一卡通”阳光透明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6065万元,直接惠及16余万户,实现财政信息公开的便捷化、规范化和阳光化。
四、强化工作效率,财政改革迈出新步伐。一是全力组织收入。针对全县资源型财政、财源结构单一的实情,千方百计挖掘内生财源,完善征管机制,堵塞财税漏洞,抓好非税征管,做大财政“蛋糕”,2018年,预计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43500万元,同比增收32290万元、增长29.0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3500万元,同比增收8437万元、增长8.03%,占年初预算112420万元的101%。二是保障重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优化支出结构,统筹用好财政资金,严格预算追加,严控“三公”经费,强化绩效管理。2018年,预计全县地方财政支出完成418500万元,同比减支18972万元、下降4.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5000万元,同比减支41695万元、下降9.77%,占年初预算和市下达目标的80%。八项重点支出预计完成315000万元,同比减支27303万元、下降7.98%,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82%。三是主动争取支持。主动应对困难,千方百计争取上级支持,全年实际到位上级补助资金294000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54000万元,同比增加8100万元、增长5.55%。全年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5000万元、债券置换存量债务28350万元,有效缓解了县级财政压力。四是深化财政改革。全面推进国库支付改革、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公务卡结算管理、“营改增”、PPP、政府购买服务、环境保护税等改革工作,财政“四化”管理水平迈出新步伐。五是推动脱贫攻坚。坚决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围绕富源县2018年脱贫摘帽和各项工作目标,竭尽全力保障资金投入,2018年整合各级各类扶贫资金203907万元,其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4790.79万元,占计划整合资金规模67419.74 万元的110.93%。定点驻村帮扶墨红镇玉麦、九河和加克3个村委会,13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组包保27个村民小组、121名干部挂钩包保建档立卡贫困户312户1108人,开展“家访暖心行动”4500多户次。全年直接投入515万元,其中,资金505万元,物资折款1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232万元、产业开发200万元、人居环境提升51万元、其他经费22万元。开展实用技术培训699人次,组织劳务输出991人。截至2018年末,3个村委会顺利脱贫257户930人,其中,2018年脱贫174户640人,加克村委会接受了市级综合考核检查验收。
五、强化廉政建设,勤廉财政实现新提升。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委“十项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局党委分别与13名班子成员、24个机关科室、12个乡(镇)街道财政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做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二是经常开展警示教育。邀请省委党校、市委党校及县委党校讲师和县纪委监察委领导进行《培育廉政好家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学习新党章》《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讲座4期、组织收看廉政警示教育片4次,着力在严明纪律、厉行节约、推动发展、提高执行力上和服务群众中改进作风,营造凝心聚力谋发展、勤政廉政促跨越的良好氛围。三是严格执行秉公办事。制定了财政干部“十不准”制度,坚决纠正“四风”,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依法理财,按规办事,有效规范了财政干部的工作行为。四是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富源县财政局“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精文简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公车实行 “六统一”管理,全部经费支出一律实行班子集体会审签批制度,“三公”经费同比明显下降。全县财政系统领导干部无违纪违规、不作为等行为发生,树立了财政行业新形象,提高了财政服务“三农”和推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综合能力。
富源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