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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财政局2017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 富源县财政局
  • 015158708/2022-08371
  • 2017-12-18 22:44
2017年,县财政局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财政工作重点,依法行政,认真履职,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提升了财政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和绩效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2017年度社会评价办法〉的通知》(富办发〔2017〕49号)要求,现将县财政局2017年度依法履职、正风肃纪、办事公开、工作效率和廉政建设五个方面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依法履职,绩效财政迈上新台阶。一是严格政策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预算法》,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15〕3号)精神,严格执行财税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扎实开展财政工作。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完善财政机制和制度建设,工作职责细化落实到科室、岗位和责任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投入到本职工作。三是提升履职能力。围绕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效率型、创新型和廉洁型“五型”财政机关,着力提升财政干部的业务素质,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四是细化预算编制。健全“部门预算标准定额、项目支出预算编审、预算标准流程和部门预算监控”“四位一体”的公共预算标准管理体系,全面提高部门预算绩效。五是推进绩效管理。构建项目支出“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考评”的全程管理机制,优化了财政资源配置。六是完善政府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服务实施细则和指导目录,规范纳库政府采购评审专家386名,1—11月全县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3328万元,实际采购11966万元,节约资金1362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0.22%。七是强化财政管理。全力培植壮大财源,优化支出结构,严格预算约束,盘活存量资金,全力保障重点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推动财政资金规范化、绩效化管理迈上新台阶。八是主动接受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积极配合人大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工作,主办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提案5件,面商、答复及满意率达100%。财政工作始终依法依规、程序规范,严格依法办事,精简办事程序,保证了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
二、强化优质服务,作风转变实现新突破。一是狠抓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教育、制度、监督等环节入手,着力在严明纪律、厉行节约、推动发展、提高执行力上和服务群众中改进作风,使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服务质量显著提升,有效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二是打造“服务型”机关。完善了局机关内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责任、法治、阳光、效能政府和首问首办、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各项制度,明确领导的工作职责、科室的工作流程及工作运行规则,实行局班子、班子成员、科室和干部“四诺”服务公开制度,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效能意识,提高了服务工作效率。三是推进标准化财政所建设。竹园、墨红财政所实施标准化建设,累计建成标准化财政所10个,设立 “一站式”便民服务厅,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使群众享受到方便快捷、温馨热情的优质服务。四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三级”联创、八星财政所和五星科室考评,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开展“道德讲堂”活动4期,以先进模范为引领,推动财政干部作风转变、服务质量提升。
三、强化职责公开,阳光财政取得新进展。一是完善服务内容公开。局机关24个科室和12个乡(镇)、街道财政所分别以宣传栏、公示展板等形式将服务项目、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等内容公开上墙,方便群众查询。二是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强力推进预算部门年度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支出“阳光透明”。三是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制定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及流程图,常规事项一季一公开,重点事项一月一公开,特殊事项适时公开,实现财政党务、政务信息的阳光化。四是加强惠农补贴公开。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村民小组四级联动,将农户补贴信息张贴公示,具备电子显示屏的财政所通过电子显示屏对农户补贴信息滚动播放,方便群众及时掌握补贴信息。全年发放各项惠农补贴7333.06万元,其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6353.80万元,补贴面积45.53万亩、惠及16.37万户,实现财政信息公开的便捷化、规范化和阳光化。
四、强化工作效率,财政改革迈出新步伐。一是全力组织收入。针对全县资源型财政、财源结构单一的实情,千方百计挖掘内生财源,完善征管机制,堵塞财税漏洞,抓好非税征管,做大财政“蛋糕”,全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06547万元,同比增收14447万元、增长15%。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00400万元,同比增收8300万元、增长9.01%,占市下达任务和年初预算目标的100%。二是保障重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优化支出结构,统筹用好财政资金,严格预算追加,严控“三公”经费,强化绩效管理,确保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预计全县地方财政总支出完成440988万元,同比增支53142万元、增长13.70%。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32900万元,同比增支53632万元、增长14.14%,占市下达任务和年初预算目标的104.69%。财政预算支出中八项支出完成352007万元,同比增支52040万元、增长17.35%。三是主动争取支持。主动应对困难,千方百计争取上级支持,预计全年争取到位上级补助资金29.62亿元,同比增加0.33亿元、增长1.13%。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6.79亿元(含养老保险、低保和农村合作医疗2.25亿元、采煤沉陷区补助0.3亿元、新增政府债券1亿元),同比增加0.10亿元、增长0.59%。四是深化财政改革。全面推进国库支付改革、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公务卡结算管理、“三农”金融改革试点、“营改增”、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改革工作,财政“四化”管理水平迈出新步伐。五是推动脱贫攻坚。2017年累计筹措、融资和整合投入脱贫攻坚资金125862.48万元,其中,融资平台公司筹资投入63463.19万元,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59513.99万元,财政部门项目补助投入2885.30万元,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工作资金投入。投入财政奖补资金4866.20万元建成一事一议项目81个、其他财政奖补项目11个,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抽调领导干部10人组成3个工作组分别进驻墨红镇玉麦、加克、九河3个村委会开展对口帮扶工作,职工结对贫困户244户,全年争取、筹措直接帮扶投入474.48万元,其中,资金449万元,物资折款25.48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424.5万元,产业开发19.2万元,文化教育6.28万元,工作经费24.5万元。帮助引进各类资金260万元,项目5个,配合举办培训5期461人次,输出劳动力150人,投入一大批基础设施、产业扶持等项目,确认2017年预脱贫对象23户88人。
五、强化廉政建设,勤廉财政实现新提升。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委“十项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局党委分别与班子成员、机关科室、乡(镇)街道财政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做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二是经常开展警示教育。以“思廉室”和36幅廉政展板书画为主的廉政文化走廊为平台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着力在严明纪律、厉行节约、推动发展、提高执行力上和服务群众中改进作风,营造凝心聚力谋发展、勤政廉政促跨越的良好氛围。三是严格执行秉公办事。制定了财政干部“十不准”制度,坚决纠正“四风”,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依法理财,按规办事,有效规范了财政干部的工作行为。四是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富源县财政局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富源县财政局“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精文简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公车实行 “六统一”管理,全部经费支出一律实行班子集体会审签批制度,“三公”经费同比明显下降。全县财政系统领导干部无违纪违规、不作为等行为发生,树立了财政行业新形象,提高了财政服务“三农”和推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综合能力。

富源县财政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