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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涉企收费管理及降费措施落实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 zfb
  • 015158708/2021-00590
  • 2019-10-24 17:29
根据《富源县审计局关于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涉企收费管理及降费措施落实情况相关事项的审计决定》(富审决〔2019〕13号)文件精神,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围绕《审计决定书》中责令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自行纠正和整改的问题,认真研究,积极纠正整改落实,现将纠正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 停止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云财非税〔2016〕7号),明确从2016年2月1日停止征收育林基金。但由于文件逐级转发和文件处理有一定时间,导致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在2016年2月14日至2016年4月18日期间,征收6个单位及24名个人育林基金41,645.00元。
二、育林基金清退情况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按照现行政策和有关要求,对育林基金的征收、停征相关文件条款进行了多次分析研究,提出了整改办法,扎实认真进行自行纠正和整改,截至2019年7月8日已组织清退育林基金41,645.00元,现已全部清退整改结束。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