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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3号:富源县住建局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 富源县审计局
  • 2019-06-12 09:38
(2019年6月6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富源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8年10月29日至12月19日,对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中,对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查证核实和审计认定。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所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富源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富源县主管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2011年4月28日起(根据富政办发﹝2011﹞62号文件),由原来的富源县建设局改为现在的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中:一级财政预算单位1个。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组织人社科)、政策法规科(执法稽查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房地产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建筑节能科)城市建设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人防指挥信息科、人防工程建设科等10个职能科室。下设富源县房地产管理局(含富源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富源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富源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富源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富源县城市建设档案馆、富源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富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含富源县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富源县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富源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含富源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察大队)等8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截至2018年7月31日,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定机构编制8个,实有8个,核定人员编制98人(其中:行政编制20个,事业编制78个),实有89人,核定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6辆。
审计结果表明: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会计核算规范,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各项支出报销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能有效控制经费支出,资金使用发挥了应有的效益。
二、审计建议
针对内控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富源县审计局建议: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对收取停车费事项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杜绝停车费收取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审计报告后,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落实建议事项,认真完善内控制度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