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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独木水库二级保护区保留煤矿的问题

  • 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015158708/2023-08653
  • 2017-08-03 11:05

独木水库二级保护区保留煤矿的问题,我县只涉及土桥煤矿一号井一个煤矿,同时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涉及的34个机械化改造提能非法项目之一,因未办结环保、水保手续,2017年4月已被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以云煤技改〔2017〕64号文件撤销机械化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批复及能力确认。根据发改运行【2017】1319号文件,墨红镇土桥煤矿一号井矿权先于独木水库建设前,富源县墨红镇土桥煤矿一号井具备15万吨/年生产能力,并取得年产15万吨/年生产能力的环保水保批复合法手续,按照2016年9月22日曲靖市人民政府第五十三次常务会议纪要决定,一是积极研究上报省政府调整独木水库功能。二是提请省人大适当修改《条例》。若不能调整水库功能和修改《条例》,对土桥煤矿采取以下措施:对矿井水进行净化处理,布置管道将矿井水引至朵把朵河排放。上述两项措施均未得到省级许可,煤炭工业局多次派出工作组督促煤矿做到矿井水和地面工业广场面源污水必须全部收集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按照2018年11月12日曲靖市人民政府第五十九期关于独木水库保护区内煤矿处置专题会议纪要决定,在证照齐全有效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同意恢复生产至2020年底。目前该矿正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延期手续,善未组织生产,煤矿已作出承诺,到2020年底,不享受政府任何奖补资金,无条件关闭退出。相关材料已备齐归档,涉及本部门的相关资料已报送县环保局,整改完成总结报告由牵头单位县煤炭工业局提供。

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