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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关于第LX20160815006号转办举报件办理情况报告

  • 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015158708/2022-06087
  • 2016-08-20 11:01
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6日,收到曲督转第112号转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LX20160815006号转办举报件,该转办举报件反映的问题与第LD20160729012、LD20160803002、LX20160814002号转办举报件反映的都是富源县信合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存在的相关问题。富源县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此高度重视,迅速针对转办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再一次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并妥善加以处置,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的主要问题
曲靖市富源县信合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建设电站淹没庄稼,污染河流,水质变差,农作物收成减少;2、施工时产生巨大噪声,严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3、施工大型机械穿行村庄道路,带来安全隐患;4、施工弃土随意堆放在路边,导致道路变窄,带来安全隐患;5、强行征地,未按国家和省规定补偿标准补偿;6、占用土地丈量时未通知户主参加,丈量数据不正确;7、修建过程中占用一些道路,导致无法通行,给当地生活带来不便。
二、调查核实的基本情况
关于第LX20160815006号转办举报件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反映建设水电站淹没庄稼、污染河流、水质变差、农作物收成减少的问题。
反映情况不属实。经调查,原有河道属自然流域,多年以来洪水季节存在洪涝隐患,后项目落户,水电站建设中,进行河道治理,河堤已用钢筋混凝土浇筑,高5米左右,不再存在庄稼被洪水淹没的现象,在右河堤外(靠近迤老黑村子)约有4-5亩左右的土地被抛荒,不见任何农作物。除此之外,其他土地上附作的农作物(玉米)长势良好。建设施工中没有导致河流污染、水质变差、农作物收成减少的问题。
(二)关于反映水电站施工时产生巨大噪音,严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的问题。
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经调查,电站隧道施工是在隧道内,不存在噪音扰民情况;电站隧道外的混凝土临时搅拌站和大型机械操作,施工现场有噪音,但迤老黑村距离施工现场直线200米以上,不存在产生巨大噪音,严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的情况。
(三)关于反映水电站施工大型机械穿行村庄道路,带来安全隐患的问题。
反映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水电站施工的大型机械一直在水电站内的施工场地内作业,只是调配装载机和挖掘机到其他工地时,经过300米左右的进村道路,此段进村道路距离村庄还有200米左右,水电站从开始建设至今,没有因水电站的机械设备而引发过交通事故等不安全事件,穿行村庄道路带来安全隐患的说法不属实。
(四)关于反映水电站施工弃土随意堆放在路边,导致道路变窄,带来安全隐患的问题。
反映情况不属实。经调查,该企业有固定的施工弃土堆放场地,有关部门多次到该企业和经过该路段时查看,没有发现施工弃土随意堆放在路边的痕迹,村庄道路并没有变窄,带来安全隐患的问题也不存在。
(五)关于反映水电站建设时强行征地,未按国家和省规定补偿标准补偿的问题。
反映情况不属实。经调查,2010年9月21日,经曲发改工业〔2010〕232号文件核准批复,富源县河边水电站开始建设工作,拟占用土地面积0.4576公顷;用地预审经曲国土资预〔2010〕31号文件通过,按要求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2013年5月14日,经富源县人民政府富政复〔2013〕14号文件批准,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富源县〔2013〕国土资建字第16号);富源县河边电站土地以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用途为电力设施用地,面积为1408㎡。根据2009年曲靖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规定,营上镇属于二类地标准,其中旱地33000元/亩,水田35000元/亩,水电站建设采用水田35000元/亩的标准进行征地,经信合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村组干部,在农户到场的情况下,实地丈量,对面积无异议后签字领款,并没有强行征地。
(六)关于反映水电站建设占用土地丈量时未通知户主参加,丈量数据不正确的问题。
反映情况不属实。经过调查,水电站建设中在丈量土地时,所有涉及被征地的农户都在丈量现场,经信合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村组干部实地丈量,对面积无异议后签字领款。丈量土地至今,没有任何被征用土地的农户反映数据不实的问题。
(七)关于反映修建过程中占用一些道路,导致无法通行,给当地生活带来不便的问题
反映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河边电站在建设过程中,未占用道路,没有影响村民生产生活。
三、下步措施
(一)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日常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有效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加强宣传,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调查组及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群众,充分保障群众对环境质量的知情权,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已责成营上镇人民政府继续做好来访群众的思想疏导和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企业以及群众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合理反映环境保护利益诉求。

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