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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汛期安全生产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会议暨县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8-08-25 14:49
在全县汛期安全生产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会议暨县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县人民政府县长陈志
(2018年7月23日)

同志们:
刚才,大家一起收看了全省全市汛期安全生产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市领导讲得很严肃、很具体,从县、乡层面来讲,当务之急就是要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贯彻落实好省、市会议精神,抓好全县汛期安全生产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及下一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我强调4点意见。
一、要及时进行传达贯彻。会后,请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在明天之内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本辖区、本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大家要按照今天的会议精神特别是省、市领导的讲话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和行业特点,把当前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细化分解到相应的科室、站所、企业和人员,形成任务清单,明确工作重点,对照目标抓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即将印发“关于认真落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请大家按照通知要求和本次会议的安排部署,认真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二、要全面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要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富办电〔2018〕59号)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须”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主要领导要亲自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检查、指导解决问题,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要严格落实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不能确保安全的坚决责令停产、停工、停用。
三、要落实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一是各乡(镇)、街道和煤炭、安监等部门,要严格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雨季防汛、防排水、防雷电“三防”要求,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严密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的巡查监测,严防淹井透水、溃坝漫坝和滑坡事故发生。特别是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探放水制度和“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确保生产安全。二是各乡(镇)、街道和国土资源、气象、水务等部门,要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排查巡查制度,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强降雨天气情况时要实行24小时连续监测和巡查。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按照易避则避、易治则治的原则,加大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力度。三是各乡(镇)、街道和县水务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河道清淤、堤坝巡查,确保排洪通畅,严防堤坝溃塌。四是各乡(镇)、街道和交通、交警等部门要全面深入排查治理路面塌陷、垮石坠落等道路交通隐患,特别是要加强临水临崖、积水严重等路段的巡查检查,严防事故发生。五是各乡(镇)、街道和住建、交通、水务、供电等部门,要全面排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公路、水利、电力等工程建设安全预防措施情况,所有高层建筑、重大建设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都要及时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危险的隐患,要认真排查,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建设、生产。同时,要统筹兼顾,抓好消防、危险化学品、食品药品、教育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四、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灾(险)情速报、日报、零报告制度,做到应急通信随时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县气象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富源供电有限公司、通讯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协调联动机制,密切关注强降水天气过程,密切监视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动态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出现突发情况,确保组织领导有力、反应迅速高效、救援及时到位,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