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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丁志远任职的通知

  •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7-07-21 16:32
富政任〔2017〕2号

富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丁志远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17年2月6日会议研究决定:
丁志远任县监察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富源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