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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报告

  • 富源县财政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17-07-04 14:27
富源县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报告
——2017年6月6日在富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富源县财政局局长周丽芬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富源县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中央、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发展新理念,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抓手,推进产业转型、厚植涵养财源,精细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竭力保障重点,创新扶持方式、持续改善民生,注重绩效管理、防范化解风险,深化财税改革、构建现代财政,推动富源经济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编制原则

依法理财。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收入据实安排、应收尽收。支出从严从紧,合理安排。推进预算公开,促进预算管理公平和透明。

绩效导向。深化部门绩效预算改革,改进预算编审程序,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全过程。改进财政投入方式,推行股权投资、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等,撬动社会资金支持经济发展。

统筹兼顾。全面保障民生,支持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发展,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整合政府各种可用资金,打破资金壁垒,统筹安排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综合平衡。以收定支,量力而行。既要考虑实际发展需要,又要考虑现实财力可能,努力增收节支,做到收支平衡,不列赤字预算。

(三)编制重点

1.坚持厉行勤俭节约。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建立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从严控制预算执行和追加、一般性支出及庆典、会议、考察等经费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2.完善预算编制管理。不断完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口径预算体系,政府所有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按照政策规定加强预算项目准入条件审核论证。年度预算批复后,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资金,不得随意变更。预算执行中除突发应急事项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支出数额较大,预算年度内难以解决的支出,列入下年预算。

3.滚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规范编制2017—2019年中期财政滚动规划,增强财政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第一年规划内容为年度预算,以后年度滚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中期财政规划经县政府批准,作为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引和约束,年度预算编制必须在中期财政规划框架下进行,未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的增支政策,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原则上不予安排。

4.整合资金保障重点支出。统筹安排各类财政资金,重点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推进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重要支出。取消已到期、已实现绩效目标及绩效欠佳、管理存在问题的项目;归并重复交叉、目标相近的项目;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从2017年起,对部门基本支出当年有结余的,不再结转使用,年底一律收回县财政统筹安排。

5.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重点领域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将支出安排与预期经济社会绩效目标相结合,与预算执行效率、监督检查、实施效果等挂钩,提高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6.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确定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具体实施项目,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并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7.完善预算信息公开。严格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履行预决算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结合经济分类预算编制,编好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预算管理透明度。

二、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方式

富源县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由县预算编审领导小组集体评审部门预算,各部门按照“两上、两下”的流程编制部门预算。

第一步:各部门按照县政府批准的部门预算编制标准向县财政局报送收支预算。

第二步:县财政局对部门所报预算进行初审,对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项目支出,由县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预算编审办公室汇总后,召开预算编审领导小组会议初步讨论并返各部门修改

第三步:各部门根据县预算编审领导小组讨论意见修改后重新上报县财政局。

第四步:编审领导小组根据财力情况和项目轻重缓急,形成2017年部门预算建议报告,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再批复到部门执行。

三、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

富源县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75个,实有人数30329人,其中,在职人数13486人,离退休2592人,其他人员15511人。基本支出实行“人员支出按实际、公用支出按定额”的预算支出安排方式,具体标准如下:

(一)人员经费

以各单位2016年11月份工资花名册和有关规定标准按应发数计算,其中,退休人员经费由人社部门发放,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公用经费

以2016年11月份在职实有人数分档计算,小车费按公务用车改革后定编车辆计算。具体标准是:

1.公用经费。(1)在职人员按人年均1万元计算,离休人员按人年均0.06万元计算。(2)县委政法委按在职人员人年均2.05万元计算,县司法局按在职人员人年均2.21万元计算,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按在职人员人年均3.57万元计算,经费实行包干使用。(3)县纪委(监察局、纪工委)按在职人员人年均3.57万元计算,其中,公用经费按人均0.83万元,其他为执法纠风办案、稽查、廉政建设等专项经费。(4)县煤炭局按在职人员人年均5万元计算。(5)县级学校公用经费标准按每生每年高中(职中)100元、初中100元、小学80元、幼儿园60元,乡(镇)、街道办初中56元、小学52元、幼儿园32元计算,公用经费提标后营养餐工勤人员、学校保安补助、乡村教师培训费从公用经费中安排,县级不再另行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免杂费、补助公用经费、住宿贫困生补助按2016年供给范围和标准执行。

2.小车费。公务用车改革后定编车辆年均按3.5万元计算,事业单位暂按原定编车辆列入预算,待公务用车改革后再调整。

3.工资性费用。(1)医疗保险费、按职务(岗位)工资、级别(等级)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技术等级(职务)工资、薪级工资、提前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的10%计算。(2)住房公积金按工资总额(扣除独子费)的12%计算。(3)工伤保险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按在职人员年工资总额的0.6%计算列入单位部门预算,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单位自聘人员由单位缴纳,财政不负担。(4)公务员医疗补助在职职工按职务(岗位)工资、级别(等级)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技术等级(职务)工资、薪级工资的5%计算,离休人员按工资总额的5%计算。(5)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按照工资总额的20%计算,职业年金单位承担部分按照工资总额的8%计算。单位承担部分行政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财政拨款安排,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单位从单位的其他各项收入中安排。(6)附加商业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各部门在职工福利费中安排,财政不单独安排预算。

4.差额预算单位。实行差额管理、定项补助。其中,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的退休人员工资纳入县社保中心统一发放;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按在职职工年人均给予2.5万元包干使用。

5.扶贫开发工作经费。乡(镇)、街道办按年10万元计算。

6.其他费用。会议费按照《富源县县级会议费管理办法》执行,在预算限额内由财政核拨;部门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等按相关文件执行,一律在部门预算经费中列支,财政不单独安排预算。

7.专项支出。涉及全县性的网络租赁、半供养人员补助支出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根据县委、县政府文件预算。

8.人员经费和正常公用经费。如有明文规定而有遗漏或预算执行中政策性增人、调资、晋级等经费由部门申报,经有关部门审批,财政局核实资金渠道后,根据财力,按规定追加预算。已审批经费列入年初预算;未审批报告一律不列入预算,由部门按规定自行解决,财政不作安排。

9.各乡(镇)、街道办编制乡(镇)、街道办部门预算时,参照县直部门执行。

(三)其他预算事项

1.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比例。从2015年起,财政部要求预决算公开功能分类到项级,经济分类到具体项目,为方便公开工作,按公用经费的10%预算接待费用,按公用经费的30%预算办公费用,按公用经费的60%预算其他各项费用。

2.乡(镇)、街道公用经费系数。因煤炭资源税改革,综合考虑乡(镇)、街道实际,乡(镇)、街道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按离县城里程远近及接待任务轻重等进行划分类区,公用经费基数按在职人员人年均1万元给予系数加成。中安、胜境、后所、大河为一类地区,按1.1系数计算;墨红、营上、竹园、富村为二类地区,按1.2系数计算;黄泥河、古敢、老厂、十八连山为三类地区,按1.3系数计算;车辆定额标准不变,按在编车辆年均3.5万元执行;聘用人员除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外,其余需自聘人员由乡镇从自有公用经费中安排解决,县级不再补助。

3.乡(镇)、街道办专项支出和事业发展支出。乡(镇)、街道办专项支出和事业发展支出主要是维护社会稳定,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其他专项支出。每年按3000万元纳入预算,按照集镇建设面积、总人口、全供养人员、村委会个数、涉煤村委会、矿井数等指标量化综合安排。

4.根据《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和2017—2019年部门三年滚动财政收支规划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富政办发〔2016〕135号)要求,2017年部门预算公用经费一律压缩10%,压缩下来的资金全部用于扶贫开发工作。

(四)项目支出预算

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由以下几类构成: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和各种会议纪要确定列入的项目;二是按照各项政策规定必须列入的项目;三是按照上级财政要求应列入的各项配套资金;四是属于部门行政工作和行政事业发展需要安排的项目。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先分类排序、再分项审核”的办法,依据轻重缓急原则,分项审核,滚动管理。项目支出依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经济社会事业和谐发展的重点支出,按照财力可能和轻重缓急的原则择优安排,原则上只安排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

全县各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采购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须在部门预算中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算单位未在部门预算中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不能安排政府采购支出,不得组织政府采购活动,财政部门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四、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292616万元,比上年预算205621万元增加86995万元、增长42.31%。

1.本级财政拨款安排收入236652万元,比上年预算158789万元增加77863万元、增长49.04%,其中,经费拨款(补助)231192万元,比上年预算154989万元增加76203万元、增长49.17%;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3207万元,比上年预算1547万元增加1660万元、增长107.30%。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及自筹收入32763万元,比上年预算29994万元增加2769万元、增长9.23%。

3.上年结转结余23201万元,比上年16838万元增加6363万元、增长37.79%,增长主要是部门额度结转。

(二)支出预算情况。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共安排291856万元,比上年预算204962万元增加86894万元、增长42.40%,增加主要原因:落实养老保险并轨、职业年金改革、津补贴提标、工资结构性改革等政策增支。

1.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284520万元,比上年预算193569万元增加90951万元、增长46.9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83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0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04万元。

2.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7336万元,比上年预算11393万元减少4057万元、下降35.61%,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3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4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71万元、基本建设支出9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395万元。

五、竭力确保完成财政预期目标

(一)聚集合力抓征管。全面落实稳增长举措,竭尽全力组织收入,年初将收入目标按月、分季细化落实到12个乡(镇)、街道和财税部门、挂钩包保领导和责任科室,严格实行挂钩包保、定期研判、情况通报和激励考核,严格依法治税、税源管控、以票管征、税费清缴和督促检查五举措,切实做到税费并重、大小兼顾、及时入库。开展税费专项清缴,逐企逐税排查清查,切实加大查补清欠税款力度,防止“跑、冒、滴、漏”,做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主动研究吃透上级有关政策,跟进政策扶持方向,重点做好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政策性产业扶持、重大基础项目、置换到期政府性债务等工作,全力争取纳入国家独立工矿区试点补助范围给予扶持,在稳存量上下功夫、在抓增量上求突破,力争2017年争取到位上级财政资金28亿元以上,全力确保财政持续稳定增收。

(二)竭尽全力保重点。坚决把保工资、保运转和保基本民生支出摆在首位,切实压缩“三公”经费和行政成本支出,全力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围绕富源北城开发、教育、水利等民生工程,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强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重大项目。坚定不移补齐民生短板,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确保2017年民生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以上,全面推动教育、卫生、社保、文化等社会事业均衡发展。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以煤炭产业为重点的工业转型升级,支持推动“互联网+”行动,推进生物资源、有色金属加工制造、精细化工、现代商贸物流和文化旅游五大产业发展,增强城乡经济发展后劲。

(三)强化监管提绩效。强化预算编制执行和约束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速国库集中支付序时进度。健全公共财政监管体系,强化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约束和绩效管理,部门预决算信息100%公开,项目支出公开到具体项目、“三公”经费公开到经济类项目。完善财政内控机制,严控资金风险,促进廉政建设。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健全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办法,科学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 “三公”经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严控行政成本和一般性支出,确保全县“三公”经费同比明显下降,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于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

(四)创新融合助发展。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整合政府资产和各类资源,壮大政府投融资平台。拓展产融对接方式,采取政银企座谈会、项目推介会、融资对接会等形式,增进政、银、企信贷务实合作。围绕交通、水利、基础设施、旅游等重点领域,广泛采用PPP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政府项目建设,确保S213线县城东过境线、沪昆高速连接线及配套市政设施工程PPP项目如期开工。落实各项财政扶持政策,扶持小额担保、贷免扶补创业731户、小微企业300户,促进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实体经济发展,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有信心决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全力以赴克服面临的财政困难和严峻考验,竭力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努力完成今年财政预算目标,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