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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4号公告:富源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 富源县审计局
  • 015158708/2020-00001
  • 2020-02-19 15:32
(2020年2月1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富源县审计局对富源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富源县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全县交通运输的政府职能部门,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加挂资产财务科)、综合规划科(加挂基本建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加挂科技教育科)、安全监督科(加挂应急办公室)、运输管理科(加挂路政管理
科)、交通战备科(加挂县交通战备办公室)等6个职能科室,下属部门有富源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富源县路政大队。富源县交通运输局核定机构编制3个,实有机构3个;一级预算单位1个,二级预算单位1个;核定人员编制63人,截至2018年12月底实有人员92人(其中在职59人,离退休29人,其他人员4人);核定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5辆。
审计结果表明:富源县交通运输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财务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规范。但也存在应缴未缴财政款、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应缴未缴财政款105,888.00元;利息收入161721.63元未上缴县财政;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5163.23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期间,富源县交通运输局已将应缴未缴财政款105,888.00元、利息收入161721.63元缴入县财政,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5163.23元缴入富源县国家税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富源县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强化预算管理,不得扩大开支范围;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对往来款项及时清理,严格控制规模,不得长
期挂账;三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增强纳税意识,积极履行纳税义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富源县交通运输局对这次审计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已全部整改落实,提出的三条建议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