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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15号:富源县胜境街道办事处洗洋塘村委会道路硬化工程一标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 富源县审计局
  • 015158708/2021-02952
  • 2018-06-06 16:03
二〇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富源县审计局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对富源县胜境街道办事处洗洋塘村委会道路硬化工程一标(以下简称“该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投资计划批准情况
根据富源县交通运输局《富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富源县胜境街道洗洋塘村委会公路硬化工程一标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富交公〔2016〕11号),全长8.38公里,在原有路基上进行改造,路线按山岭重丘区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路基宽5.5米,路面宽4.5米,路面结构形式:20c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12cm厚级配碎石基层+15cm土夹石调型层。依据《曲靖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下达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通知》(曲交规划〔2015〕5号),资金来源为每公里省级补助20万元、市级补助20万元、县级补助10万元。
(二)工程招投标情况
该工程于2016年1月13日《胜境街道办事处关于洗洋塘村委会道路硬化工程一标进行竞争性谈判确定施工单位的请示》(胜政请〔2016〕13号),经政府分管领导批示,同意邀请招标。2016年1月20日在富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施工招标竞争性谈判,共有3家企业申请报名参与投标,经过三轮报价,以第三轮最低报价的云南亚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第一候选人进行谈判。经谈判,最终成交价3300000.00万元,成交价与前置审计价下降了2.37%,工程量清单中的成交单价以前置审计清单单价同比下降2.37%作为合同单价。
(三)工程监理制执行情况
富源县人民政府胜境街道办事处委托云南俊凯恒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施工监理,于2016年1月24日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四)合同管理制执行情况
富源县人民政府胜境街道办事处于2016年1月25日与云南亚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合同价款为3300000.00元,合同工期90天,开工日期为2016年1月28日。合同约定:本合同按单价承包,以双方谈判确定的单价为结算单价,最终工程价款的结算,以本合同所确定的单价乘以实际完成的并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数量为准。工程于2016年9月7日交工验收。2016年9月12日富源县交通运输局富交公〔2016〕142号《关于印发<富源县胜境街道洗洋塘村委会道路硬化工程一标(交)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通知》,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
(五)资金来源及支出情况
截至2017年6月28日,到位资金合计4190000.00元。支出合计3062162.85元,其中:拨付云南亚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020080.00元、支付云南俊凯恒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费42082.85元。
(六)工程变更报批情况
该工程合同价3300000.00元,结算造价3443195.25元,变更增加造价143195.25元。已按照《富源县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富政办发〔2009〕51号)的规定,办理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七)工程结算审计情况
该工程报审结算造价3443195.25元。因报审结算中存在变更增加项目多计工程量、变更减少项目应扣未扣其工程价款等情况,经审计核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复核认定,审定结算造价3270343.43元,核减报审结算造价172851.82元。
(八)工程结余资金情况
该工程到位资金4190000.00元,审定总投资3312426.28元(审定结算造价3270343.43元,工程监理服务费42082.85元),结余资金877573.72元。根据《富源县胜境街道办事处关于请求批准使用2015年通村公路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的请示》(胜政请〔2017〕108号),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胜境街道将该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公路项目建设。
审计结果表明:该工程按规定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基本建设制度,项目审批手续完善,资金筹集措施有力;工程建成后,改善了沿路村庄车辆通行及群众出行条件,为地方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在工程结算中存在部分资料不真实、不完整,计量不准确、多计工程造价的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该工程报审结算造价3443195.25元,审定结算造价3270343.43元,报审结算多计工程造价172851.82元。
上述问题,富源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责令富源县人民政府胜境街道办事处自行纠正,按审定造价3270343.43元与施工单位进行财务决算。
针对发现的问题,富源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应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签证记录,隐蔽工程还应具备能反映丈量尺寸的图片及影像资料,确保签证资料真实、完整,确保结算造价的真实性、准确性。二是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预留质保金,以便监督施工单位做好保修及维护工作。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富源县人民政府胜境街道办事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按照审定的工程造价与相关单位进行了结算;在今后工程建设中,同意采纳审计提出的有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