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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法乃、红岩脚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及绩效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 富源县审计局
  • 015158708/2020-00001
  • 2017-11-14 16:21
二○一七十一十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富源县审计局自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对富源县法乃、红岩脚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曲靖市水务局 曲靖市财政局以曲水工管〔2013〕73号、曲水工管〔2013〕 74号审定富源县法乃、红岩脚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总投资分别为134.56万元和13.31万元。该工程于2013年12月2日进行公开招投标,云南昊源建筑有限公司以71.22万元中标承建。富源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曲靖嘉信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施工监理。工程于2013年12月30日开工建设,2014年10月10日经富源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组织初验,评定为合格工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工程到位资金合计11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3万元、从发乃水库调出到马祥水库30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报审结算中多计工程造价18171.66元
该工程报审结算造价714486.65元,审定结算造价696314.99元,报审结算中多计工程造价18171.66元。
(二)结余资金286173.95元
该工程到位资金合计1110000元,审定总投资823826.05元,结余资金286173.95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富源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一)对原结算中多计工程造价18171.66元的问题,由富源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自行纠正,按审定结算造价696314.99元与施工单位云南昊源建筑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决算。
(二)对结余资金286173.95元的问题,由富源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于2017年7月31日前将结余资金286173.95元全额上缴富源县财政局,按资金来源及用途统筹使用。
四、审计决定执行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富源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十分重视,及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审计报告要求将每个问题落实到位。
(一)富源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已按审定造价696314.99元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手续。
(二)富源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已将结余资金286173.95元全额上缴富源县财政局。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是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预留质保金,以便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保修及维护工作。二是建设单位应加强工程后续管理维护,充分发挥项目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富源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积极采纳了上述审计建议,并按要求向富源县审计局报告了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