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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富源县国土资源局
  • 015158708/2022-07017
  • 2017-10-30 09:26
富源县2017年度第二批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胜境街道办事处刘家湾居民小组、外山口居民小组、余家屯居民小组、中安街道东堡居民小组、富村镇富村居民小组共2个街道办事处1个镇2个社区5个居民小组集体土地17.23567公顷,其中农用地15.6458公顷(耕地11.8261公顷、其他农用地3.8197公顷)、建设用地1.3559公顷、未利用地0.2340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法》第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规定,有关方案如下: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单位:公顷、万元
被征地村组 征用的地类 征地面积 征地统一
年产值
土地补
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
费标准
其它
胜境街道办事处外山口社区刘家湾居民小组、外山口居民小组余家屯居民小组
水田 0.7452
4.3680
34.9440 96.0960
水浇地 0.3493 4.3680 34.9440 96.0960
旱地 10.7316 4.3680 34.9440 96.0960
林地 1.5450 4.3680 18 0
其他农用地 2.2747 4.3680 131.0400 0
建设用地 0.9714 4.3680 131.0400 0
未利用地 0.2340 4.3680 9 0

单位:公顷、万元
被征地村组 征用的地类 征地面积 征地统一
年产值
土地补
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
费标准
其它
中安街道办事处东堡社区东堡村民小组 建设用地 0.3385
4.3680
34.9440 0


单位:公顷、万元
被征地村组 征用的地类 征地面积 征地统一
年产值
土地补
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
费标准
其它
富村镇富村居民委员会富村居民小组 建设用地 0.0460 34515 27.6120 0
二、青苗补偿标准
农作物种类 生 长 期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水稻 6个月 1.8750
玉米 6个月 1.5750
三、被征地村(社)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
()
土 地
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青 苗
补偿费
合 计 被征地乡()村组意见(或农民代表签字)
胜境街道办事处外山口社区刘家湾居民小组 252.3944 334.7023 0 5.2154 592.3121
胜境街道办事处外山口社区外山口居民小组 52.803 5.0642 0 0.0938 57.961
胜境街道办事处外山口社区余家屯居民小组 563.3387 796.6743 0 13.0574 1373.0704
中安街道办事处东堡社区东堡村民小组 44.3570 0 0 0 44.3570
富村镇富村居民委员会富村居民小组 4.7631 0 0 0 4.7631
合 计 917.6562 1136.4408 0 18.3666 2072.4636

四、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由征地单位支付安置补偿费,货币安置,由人人、集体、政府共同筹集基金进行社会保险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意见
土地所有权人 意见 签名 时间
或土地使用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