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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告(富市监处字〔2017〕34号)

  •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17-06-28 10:59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告
富市监处字〔201734
云南雅典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47户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其中,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由股东组织清算组负责清算。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其投资设立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本局在作出本处罚决定之前,已按法定程序公告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陈述、申辩及听证权。
本处罚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曲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富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沾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