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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告(富市监处字〔2017〕33号)

  •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17-06-28 10:57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告
富市监处字〔201733
富源县老厂镇鲁强矿山服务中心等37个人独资企业(详见附件:吊销37户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名单),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个月未开,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个月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6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其投资设立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本局在作出本处罚决定之前,已按法定程序公告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陈述、申辩及听证权。
本处罚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曲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富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沾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吊销37户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