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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林业局专业扑火队营房(物资储备库)工程竣工决算及绩效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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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3-27 10:01
富源县林业局专业扑火队营房(物资储备库)工程竣工决算及绩效情况审计结果
(二〇一七年三月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富源县审计局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富源县林业局专业扑火队营房(物资储备库)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竣工决算及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3年森林防火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林联发〔2013〕32号)批准富源县林业局新建专业扑火队营房378.20平方米(砖混),物资储备库189.10平方米(砖混)。计划投资额66.77万元(专业扑火队营房44.51万元,物资储备库22.2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
该工程于2014年9月30日经公开招标确定云南易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1317328.03元。富源县林业局委托曲靖开发区金桥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对该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工程于2014年11月开工建设,2015年7月竣工验收,实际完成建筑面积946.11平方米。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审批手续完善,并按照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但在工程结算中存在签证资料不完整、计量不准确及单价偏高的情况。该工程建成后,进一步改善了富源县林业局专业扑火队落后的基础设施条件,为有效防治森林火险提供了基础设施保障。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121617.42元。施工单位因报审结算中存在变更增加项目多计工程量、单价偏高等情况,多计工程款121617.42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富源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工程款。
针对发现的问题,富源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应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履职,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二是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工程资料认真进行整理归档,确保项目资料完整;三是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预留保修金,以便监督施工单位做好保修及维护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建设单位已按照审定金额和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多计工程款已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