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2015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富村镇托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及绩效情况审计结果

  • phpcms
  • 015158708/2020-00001
  • 2017-03-27 10:01
2015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富村镇托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及绩效情况审计结果
(二〇一七年三月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富源县审计局于2016年9月,2015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富村镇托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工程)竣工决算及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富源县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15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富村镇托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富发改农经﹝2015﹞3号)文批准2015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富村镇托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386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投资350万元,整合其他资金36万元。项目实施内容为建设机耕道4.5 km,水池2个,饮水管道0.05km、沟渠0.3km、水塘2个,改善灌溉面积1300亩;修建乡村道路2条3.5km;建水池2个220m3。该工程于2015年7月7日经公开招标确定曲靖市民丰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3238383.41元。富村镇人民政府委托昆明昭朝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工程于2015年8月开工建设,2016年7月竣工验收。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审批手续完善,并按照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但在工程结算中存在计量不准确的情况。该工程建成后,将使富村镇托田、新平、干龙三个村委会8个自然村受益,直接受益户959户,受益人口4685人,间接受益220户,受益人口960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206809.01元。施工单位因报审结算中存在变更增加项目多计工程量、单价偏高等情况,多计工程款206809.01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富源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工程款。
针对发现的问题,富源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应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履职,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二是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工程资料认真进行整理归档,确保项目资料完整;三是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预留保修金,以便监督施工单位做好保修及维护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建设单位已按照审定金额和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多计工程款已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