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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审计局关于十八连山镇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五批重点县2015年度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 富源县财政局
  • 2017-03-07 09:42
富源县审计局关于十八连山镇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五批重点县2015年度建设项目
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全省2016年第三季度稳增长小型农田水利跟踪审计工作方案》,富源县审计局自2016年8月18至2016年9月12日,对十八连山镇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十八连山镇项目建设管理局”)组织实施的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五批重点县2015年度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工程建设管理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并延伸审计了县财政局关于该项目规划资金筹集下达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规划情况
曲靖市水务局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五批重点县富源县2015年度建设方案的批复》(曲农水〔20152号)批复该项目建设规模为:设计灌溉面积2.018万亩,其中:岔河水库东干管片区1.948万亩,马脚田片区0.07万亩;建设范围为:十八连山镇岔河水库东干管及马脚田2个片区,岔河水库东干管片区主要灌溉水源为岔河水库,马脚田项目区主要灌溉水源为马脚田龙潭;建设内容为:新建灌溉调节水池300m3水池12座,衬砌渠道12.837km,过路涵6座,铺设管道241.55km,安装给水栓4351个。项目区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烟草基地建设及岔河水库东干渠工程资金1170万元。建设雨水集蓄500处,铺设灌溉排涝管道4.3km。改善灌溉面积1000亩。
(二)项目规划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计划、筹集、拨付情况
曲靖市水务局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五批重点县富源县2015年度建设方案的批复》(曲农水〔20152号)批复该项目概算总投资2524.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800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1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00万元,群众投劳折资24.75万元。
截至2016912日,该项目共筹集资金2500万元,其中:富源县财政局收到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3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0万元,富源县水务局收到市级配套资金100万元。
2、十八连山镇项目建设管理局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截至2016912日,十八连山镇项目建设管理局收到富源县财政局、富源县水务局拨入资金2100万元,在富源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十八连山镇分社开设了资金管理专户,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资金支出18511486.72元,其中:待摊投资支出667199.13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17844287.59元。
项目资金结转6488513.28元(其中:十八连山镇项目建设管理局2488513.28元,富源县财政局4000000元),结转资金中包含预留合同价5%工程质量保证金1096739.75元,预留15%工程款3290219.25元(根据施工合同,待工程决算通过审计后支付至审计部门审定造价的95%)。
(三)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富源县十八连山镇人民政府成立了富源县十八连山镇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作为工程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经富源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关于曲靖市十八连山镇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划分的批复》(富水质监〔201523号)同意将十八连山镇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划分为5个分部工程。2015412日,十八连山镇项目建设管理局委托曲靖经纬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投标,合同(中标)总价21934794.99元,与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90天;委托云南盛翔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四)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曲靖市水务局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五批重点县富源县2015年度建设方案的批复》(曲农水20152),要求在20157月底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十八连山镇项目建设管理局于2015412组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施工单位,由于农作物种植季节及工作协调等因素,项目实际于20151015日开工,据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认可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反映,于2016115日,已累计完成蓄水池、管道铺设、灌桩及沟渠开挖等主体工程建设任务。截至2016年9月12日,该项目建安工程投资已完成24152780.6元,占合同价21934794.99元的110.11%,超合同价款2217985.61元。经审计组现场查看,卡锡片区有1蓄水池的闸阀室未建,达不到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审计结果表明:富源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五批重点县2015年度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有关规定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十八连山镇项目建设管理局在资金管理方面做到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但也存在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工程未按时完工等问题。
、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一)资金拨付方面存在的问题
富源县财政局收到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300万元,筹集县级配套资金100万元。截至2016年9月12日,实际拨付十八连山镇项目建设管理局1900万元,尚未拨付省级补助资金400万元。
原因分析:资金调度困难
整改意见: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二)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的规定。责成富源县财政局于2016年10月15日前下拨尚未拨付资金400万元。
(二)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少数建设内容与批复建设规模及内容不一致,未取得工程变更批复,如:批复衬砌渠道为1条2.837km,实际实施3条1.162km;批复过路涵洞为6道,实际实施4道;批复铺设管道241.55km,实际实215.72km;批复安装给水栓4351个,实际实施4308个。
原因分析:实施过程中由于地形复杂。
整改意见:按照建设项目变更审批程序相关规定,责成十八连山镇项目建设管理局于2016年10月15前报有关部门审批。
(三)项目建设进展方面存在的问题
批复文件要求,项目建设应于2015年7月底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但截至审计时,部分扫尾工程尚未完工,工程建设进度滞后,如:有1间闸阀室尚未建设、蓄水池出水端管道未作防锈防腐蚀处理,部分地段管道覆土因水冲毁裸露等。
原因分析:由于农作物种植季节及项目建设用地协调等因素,导致项目未按时开工建设,目前因仍有一蓄水池占地未解决,群众阻挠闸阀室建设。
整改意见:鉴于该项目整体设计的水源点为岔河水库,目前该水库的移民工程尚未完成,水库正处于建设阶段,还不能蓄水。责成十八连山镇项目建设管理局督促相关施工单位于2016年10月15日前完成项目扫尾工程,并请示相关部门进行初验,及时组织项目结算。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尚未拨付补助资金400万元的问题,待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后,县财政局将一次性拨付十八连山项目建设管理局用于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二)针对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建设进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十八连山项目建设管理局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