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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富源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政策解读

  • 富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015158708/2025-08662
  • 2025-11-03 11:29

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期公布了《富源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为便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政策出台背景和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2025年9月27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曲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曲政办发〔2025〕43号),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据《曲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改革等情况,修订形成《富源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二、修订情况

(一)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市层面清单调整情况依法新增“古树名木移植审批”事项,主管部门为县林业和草原局,实施机关为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市层面清单调整情况,依法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事项。市级层面清单将“燃气经营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调整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列入本清单。

(三)根据省、市层面清单调整情况,规范“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的事项名称。

(四)根据省、市层面清单调整和我县机构改革情况,明确县消防救援大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富源大队主管的许可事项,相应明确实施机关;将“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由县卫生健康局调整为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事项的主管部门,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修改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因机构职能调整,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事项的实施机关,由县行政审批局修改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事项的实施机关,由县行政审批局修改为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市层面清单调整情况,调整部分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

三、有关要求

文件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按照清单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相关文件: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富源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