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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对富源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公安局
  • 015158708/2025-08662
  • 2025-09-20 15:50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老年代步车管理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老年代步车管理工作富源县公安局交大队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组织各乡镇交警中队对辖区的老年代步车进行认真排查摸底并做好登记工作,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截至目前,全县有老年代步车514辆,都系非标车,不能落户,不符合国家生产标准。二是加强宣传教育。组织老年代步车车主(或使用者)集中学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引导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大路检路查工作力度。严格查处了一批老年代步车的违法行为,有效控制酒醉驾、乱停乱放、违法载人、超员、超重等违法行为,消除了安全隐患

下步,富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与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做好老年代步车管理工作。

承办人及电话:王凤鸣0874-4612248

人:李晓绕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富源县公安局

20259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