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切实加强全县招标投标领域监管,有效治理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防范廉政风险,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营造公平高效的市场竞争环境。富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结合全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牵头草拟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有关法律专业人士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组织有关部门会商并报司法局开展合法性审查后,报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形成《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文件制定依据
《通知》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
三、文件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涵盖了规范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5个方面的内容,并附“公开招标流程图、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图及招标投标项目档案管理目录”。
(一)严格执行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规定部分。根据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从3个方面明确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限额标准,以及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用邀请招标和非招标方式的适用情形和程序。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行为部分。根据政府采购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但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规范办理采购手续。
(三)全面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部分。围绕如何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依法组织开展招标活动,从“规范招投标活动开展、规范招标文件编制、严格落实合同履约管理、加强招投标项目档案管理、强化内控管理”等5个方面明确招标人具体责任。
(四)切实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监督部分。明确了各行政监督部门责任,加强对招投标项目的全程跟踪监督和管理,及时查处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异议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责任追究部分。明确了对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文件后附“公开招标流程图、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图及招标投标项目档案管理目录”,细化了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
四、核心举措
一是明确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可采用邀请招标和不进行招标的适用情形,强化了项目招标决策指导;二是明确了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但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规范办理采购手续;三是从5个方面规范了招标人行为,进一步压实了招标人主体责任,确保招标活动依法开展。四是细化了招标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五、关键词、专业术语诠释
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包括: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2.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3.政府主导融资以及利用国债资金建设的项目;4.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建设的项目;5.各级政府认定的其他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投资建设的项目。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常是采购方或项目发起人)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公共媒介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具备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即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事先公开的标准和程序,从中择优选定中标人的一种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采购方或项目发起人)不公开发布招标公告,而是直接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加投标的一种采购方式。
相关文件: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