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富源县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富源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富源县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富源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3-2025年)》紧扣“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目标任务和“123456”工作思路,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党委统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富源县公安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完善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常态化研究法治工作、领导干部述法考评以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等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崇尚法治、推进法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坚持领导带头,落实学法制度。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示范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选题计划和重点内容安排,每年拟定领导干部年度法律法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常态化制度,突出执法主体“关键少数”学法辐射作用,2024年县局党委专题研究法治公安建设“六项重点工作”3次,听取法治公安建设工作汇报2次;组织开展“执法能力大提升每月一讲”活动,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全体民警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大幅提升。
3.开展“八五”普法,推进全民守法。将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作为公安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一把手”亲抓统筹部署、分管领导严抓具体落实、各警种部门分工协作、全局民警共同参与的普法宣传工作局面,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全面贯彻落实便民利企措施。在执法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云南省公安经侦部门优化营商环境12条措施》《曲靖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的通知》,积极推动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2.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一窗通办”“一网通办”。聚焦治安、交管、出入境等领域,群众反映的难点堵点,优流程、压时限、降成本,切实让群众少跑腿、办成事。2024年,网上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8家,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492个、运输许可证1223个;受理出入境证件3495人次,其中护照2456人次,港澳通行证1026人次,台湾通行证3人次,外国人证10人次;通过交管12123平台受理交管业务8.6万人次
3.警企联动,加强服务保障。全面落实“一企一警”“一企一档”“一企一策”的园区警务工作新模式,紧密对接企业安全和发展需求,推行“项目警官”,强化企业及项目内部安全管理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对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114家,安排民警92人担任企业联络员,实现“一企一警”全覆盖。
4.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对涉企案件有案必查、及时立案、及时办理,坚决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又切实转变执法方式,依法慎用财产性强制措施,从制度上保护企业经济发展,严格审核涉企强制措施财物来源去向,依法及时处理,避免涉企财物被挪用或流失,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二是充分发挥法制员作用,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以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电信网络诈骗、环境保护、恶意欠薪讨薪、知识产权、网络安全、禁毒、交通管理等相关法律宣传为载体,辖区派出所法制员到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推广“企业微信群”“社区微警务”等经验做法,向企业人员普及法律,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修养,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富源县公安局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核工作方案》《富源县公安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定》等制度文件,健全完善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提高了议事决策的质量、效率和水平。
2.强化重大决策记录和档案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档案工作基本规范相关要求,认真收录2024年度党委会议纪要、记录等资料,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
3.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审查制度,2024年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因适用法律依据有变动,按照程序已经申报修改。
(四)坚持规范执法,推进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
1.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2024年,通过云南省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管理平台对外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867份。依托“富源警方”,提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群众上网浏览、查询办理事项,留言办理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优质服务。二是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接报案登记、受立案审查和告知制度,全面落实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制度,加强对受立案环节的监督。一线执法执勤民警执法记录仪配备率达100%,对接处警、当场处罚、现场勘查、搜查扣押、辨认指认、交通执法等执法环节全过程视音频记录,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个,12个派出所、1个警种执法办案区完成智能化升级改造,围绕警情、案件、人员、财物、卷宗、场所等执法要素,对办案人员和执法活动进行全流程智能化监督管理。三是持续深入推进案件审核机制,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2024年共审核行政案件1451件,提出意见和建议100余条,发现问题400余个。城区派出所案管室智能化升级改造完成,采取案件管理民警+法制员+辅警模式,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日常执法办案的监督管理。成立由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负责,法制、督察、信访和主要执法办案部门参加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统筹本级公安执法管理和监督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严格规范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结合公安机关执法实践,县公安局制定了《富源县公安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转发了省公安厅《云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市公安局《曲靖市公安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细化标准》,规范公安行政裁量权基准,确保公安机关依法、合理行使行政裁量权,切实保障公安行政管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和秩序。
3.狠抓负面清单执行。深入推进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切实把省厅“20个严禁”作为执法办案不能触碰的红线,着力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执法突出问题,用好监督、通报手段,倒逼规范执法成为习惯和养成。
4.完善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县公安局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力求形成工作合力,制定了《富源县公安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意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互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有关情况,加强联动配合,确保工作衔接顺畅,案件查处及时有力。同时,不断健全信息通报制度,通过简报、会议、网络等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共享,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深入开展,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顺利开展。
(五)深化改革创新,在形成新质战斗力上持续加力。
1.持续深化机构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地方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的意见》和省、市、县的具体实施意见,科学拟定“三定”方案,加快构建职能科学、事权清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助力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
2.持续优化中心建设。立足“主侦、主防、研判、督考”四个体系建设,突出“情指、侦查、防控治理、内控”“网站基地”四个中心一基地功能,进一步找准定位,推动融合发展,切实解决以往部门局限、孤立作战的问题,系统化、集约化推动警务运行机制改革。2024年,全县刑事、治安警情同比分别下降33.22%、19.94%;刑事发案同比下降36.89%;受理治安案件2512起,同比下降25.57%。
(六)统筹打防结合,在深化平安富源建设上持续加力。
1.严打各类违法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常态推进扫黑除恶,深入开展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依法严厉打击涉枪涉爆、一杀多人、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和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
2.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整合社会面自建视频监控,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加快推进公共视频监控资源整合,鼓励自建监控探头,扩大防范区域。加大重点区域、要害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巡逻防控的力度和密度,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控制力、震慑力。不断优化“双快”警务机制,做实最小作战单元和“1、3、5分钟”快反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处置。2024年,鼓励农户自建监控1000余户,整合AR鹰眼视频探头37个,新增人脸抓拍、卡口探头35个。
3.做实圈层防控网。优化查缉站点布局,采取固定、流动设置站点方式,织密环滇、环市、环县圈层防控网。完善情报支撑、联动查缉机制,提升查缉效能,最大限度把各种不安全因素查控在远端、过滤在外围,坚决守好云南“东大门”。
(七)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多元化解突出社会矛盾
1.做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是推动建立县、乡、村、组四级联动联排工作体系,做实外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转办、包保督办、责任追究闭环机制。建立内部矛盾纠纷闭环运行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社区民警、一村一辅警、村民小组长等作用,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疏导。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2962起,化解2544件,化解率达85.89%。
2.防范信访投诉及涉警负面舆情。深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抓实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三张清单”,强化考评通报、督察问效;紧盯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环节,不断提升信访工作的权威性、精准性、有效性。牢固树立“三同步”意识,提升处置能力,严防因执法不当而引发涉警负面舆情。共接收处理来信来访635件次;积极协调争取国家司法救助金17万元救助6件6人。
3.持续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一是推进实施警网融合模式,将普法宣传工作纳入社区警务基本职责,构建一村一辅警、社区驻村民辅警、网格员和村委会治保员普法网格,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二是采取“送法进家庭”“送法进企业”普法宣讲和村微信群推送普法微视频、普法山歌等形式开展普法,切实提升重点群体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三是持续开展网上与网下有机结合。在常态化开展网下宣传的同时,依托“两微一抖”等媒体平台,制作并发布内容直观、群众易接受的涉黄赌毒、电信诈骗、交通安全、违法信访等内容的宣传稿件和短视频,引导教育群众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工作发展不平衡,思想认识还有偏差。
少数部门和民警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整体把握仍不到位,全警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态势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执法质量仍需进一步提升。
虽然加强了执法培训和案件考评、评查的力度,但由于办案民警的素质参差不齐,对执法问题的认识不统一,导致执法问题仍不同程度出现,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三)普法宣传工作能力有待提升。
民警开展普法宣传过程中将法学理论、法律法规运用于群众普法的实践能力还需要提高,群众工作方法还需要进一步熟悉掌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县公安局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部署要求,推动法治富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为富源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和完善公安民警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列入年度理论学习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提升民警的法治素养。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公安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准确把握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定位,以市场主体需求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破解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为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培训。
始终坚持实用、管用原则,采取网上培训、视频培训、集中培训、送法上门等相结合的形式,推进执法培训常态化、制度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向素质要警力、要战斗力。
(四)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
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建强普法队伍、增强普法力度、丰富普法载体、强化联动协作,扎实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