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7日富源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教育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富政办发〔2025〕4号)》。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总督学刘文林就对此文件的解读接受县融媒体中心记者的采访。
融媒体中心记者问:您好,请问为什么要印发该办法?
刘文林答:主要目的有两方面,一是为了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可以确保教育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得到规范、高效的管理和使用,避免资金的浪费和滥用,充分发挥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二是为了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事业发展。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助于优化教育体育资源的配置,确保资金能够投入到最需要、最紧迫的项目中,从而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推动教育体育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和提升,促进整个教育体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融媒体中心记者问:请您说说制定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刘文林答:一方面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省委、市委、县委对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明确教育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明确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职责,明确项目全过程管理流程,持续深化教育改革成果。另一方面是以前的规定无法满足新形势要求。富源县一直沿用2008年危改以来工作机制以及上级分条块、零散的工作通知,至今尚未出台正式的规范管理文件,随着一些新规定的实施,原有管理规定已无法满足新形势发展需求,迫切需要对这些管理要求进行修订和完善。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27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上级分条块、零散的工作文件通知,结合富源实际,制定本办法。
融媒体中心记者问:办法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有哪些?
刘文林答:该办法所提及的建设项目,是指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由政府投资(含各单位自筹资金)实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改造等教育体育工程建设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专项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教育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资金、基础教育综合奖补资金、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等。本暂行办法共分10章共计35条。第一章,总则,界定了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实施范围、管理部门;第二章,职责分工,明确了学校项目建设主要涉及部门的职责;第三章,严格项目管理,对项目建设程序、审批、前期费用、招投标、项目调整变更、投资管控、设计变更等作出规范性要求和具体操作方法;第四章,严格工程质量监管,主要说明项目质量监管以及项目安全管控制度和项目信息报送机制;第五章,严格工程质量验收,主要对项目竣工验收制度、流程、准备工作等进行了相应规定;第六章,严格工程结算审核,主要对项目的结算审核及价款结算、财务决算等相关方面作出相应规定;第七章,严格资金管理,主要对项目资金使用原则、拨付管理、付款方式、申请审批流程等作出相应规定;第八章,严格工程档案管理,规定了项目的归档、保管期限和档案管理;第九章,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主要明确了项目的公开透明、资金公示及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方面的责任追究;第十章,附则,明确了政策解释权、实施时间等。
融媒体中心记者问:最后请您谈谈办法中的重要数据及举措。
刘文林答:一是《办法》第二章明确了教育体育基础建设项目中各个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还明确县直学校项目和乡镇(街道)学校项目分别由县教育体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通过明确的职责分工,可以避免工作中的重复和遗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的各个环节都能得到充分的关注和资源支持,各部门之间形成有效的合力,共同协作,齐心协力地推进项目的顺利进行。二是第十四条指出,项目设计变更的管理规定,将《富源县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富政办发〔2009〕51号)和《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富政办发〔2017〕70号)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有效整合,进一步优化和简化项目设计变更的有关规定及申请流程。三是第二十六条“每次拨款需按照不低于工程款25%的比例拨付人工费用直达农民工工资专户……。”数据来源于《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四是第七章对项目资金管理及拨付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施工方需依据项目进度,提交完整的项目资金申请材料,并按照既定流程依次进行申请,规范了申请流程,确保了项目资金使用的高效性和合规性。
相关文件:《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教育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