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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富源县司法局
  • 015158708/2025-08662
  • 2025-03-12 09:41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悉心指导帮助下,富源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富源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富源县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2024年)》目标任务,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作为政府重要工作的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县政府以及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党校培训内容。二是进一步强化党纪法规学习教育,以上率下深入学习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有效提升党员干部法律法规意识。三是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巩固“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先行县”成果,县委常委会2次听取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县政府常务会3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6月11日召开全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县委全面依法治办印发了《富源县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整改提升工作方案》《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双下降”行动方案》,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托“一平台、三中心、四专区”总体布局,设立“公共社会事务、市场服务、投资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四大综合业务办理区域,涵盖进驻部门及单位共计36家,配备专业工作人员超过156人。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及投资、法律服务领域实现了全链条入驻、一窗式受理、并联审批的高效模式。全面完成了县、乡、村三级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的配置工作,政务服务事项100%入驻,网上可办理率达99.53%,全程网办率达98.99%。二是纵深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印发《富源县“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实施方案》制定33项“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清单。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窗口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三是创新“一业一证”改革。制定《富源县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选取9个行业22类经营主体开展“一业一证”改革,按照“一张表单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联勘一同联审、一证准营一码联动”的服务新模式,助力市场主体“高效开业”。四是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系统梳理并调整县级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258项,具体包括:取消45项、合并实施153项、承接及实施属地管理58项以及将2项审批改为备案。五是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完成43家单位3819项权责清单和12个乡镇街道182项权责清单调整,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六是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服务企业“三项制度”和“企业安静期”制度,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全年涉企检查报备报审12次,填报行政执法检查明白卡23份。

(三)统筹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工作,遵循“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推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遵循“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实施、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定期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2024年共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其他文件54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件。二是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按照《富源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明确界定了决策的主体、涵盖的事项范围以及必须遵循的程序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富源县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审慎开展合法性审查。切实加强对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三是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县政府聘用4家律所8名律师为政府法律顾问,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聘用法律顾问62名。建立县本级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实现全县33个县级行政执法单位公职律师全覆盖。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逐步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多头执法、执法不规范现象大幅减少,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二是强化执法业务培训。制定印发《2024年全县行政执法队伍培训方案》,分批次分类型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业务培训。今年5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县级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11月中旬对2024年考试通过获得执法证的374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三是开展行政执法卷宗案件评查。2024年组织评查案卷100件,评为优秀等次的42件,合格等次58件,发现3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3条整改措施。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问题的乡镇(街道)和各行政执法部门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有关单位认真整改。五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出台《富源县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受理行政复议51件,纠错2件,纠错率3.92%,行政诉讼审结案件18件,败诉4件,败诉率达22.2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五)全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12支,核定事业编制401名。全县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现落实执法用车55辆,配备执法记录仪63套,基层执法保障有力。二是开展乡镇(街道)赋权事项承接能力评估工作。成立4个评估工作组,对全县12个乡镇(街道)赋权事项承接能力开展评估,调整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96项。三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出台《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工作方案》,加强非强制行政手段运用,对轻微违法实行告知承诺、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六)着力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快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城乡“一体化”“一站式”服务。充分利用“12348”服务热线,打造具备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热线平台,高效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二是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力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深入开展“应援尽援”惠民行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48件,解答法律咨询103件,为贫弱者减免法律服务费用324万元。三是推动律师行业创新发展。强化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组织律师行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律师履行社会职责,规范执业。办理刑事案件辩护166件,民事案件代理44件。四是推进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推出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服务利企便民举措,办理各类公证案件283件,主动上门服务6次,为困难群众减免公证费用3000余元。

(七)抓实“八五”普法规划,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一是突出“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开展法治宣传“六进”活动。二是培养“法律明白人”230人,“法律明白人”队伍扩大至1415人。依托“农村法律明白人”打通村组普法神经末梢。三是强化党内法规的普法宣传,印发《富源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广泛宣传党内法规,推动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四是利用重点节庆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利用“3·15”“12·4”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0余场次,共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宣传资料5万余份,土地管理、婚姻家庭等法律宣传资料3万余份,悬挂法治宣传标语100余条,展出宣传展板60余块,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万余人,受教育干部、群众(含学生)达20万余人。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目标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诸多差距和短板:法治建设水平总体还不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还有差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没有完全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仍然偏高,法治建设群众满意率偏低,法律顾问作用没有完全发挥,乡镇赋权后执法能力仍然偏弱,内部审核、监督机制不完备。具体工作中还存在少数领导干部站位不够高,法治建设工作不重视,工作落细落实有差距、法治保障力度不到位、经验特色亮点不多、宣传力度不大、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主要原因是: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法治人才保障不足,法治政府建设任务重,人少事多,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水平,为民办事的能力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信息共享、数据推送、终端应用及行政处罚有效衔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在行政监管中的作用及结果运用不够。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分析,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补短板强弱项,用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富源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2025年工作要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机构改革与职能调整的框架下,进一步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加强学习培训,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转变政府职能,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务服务集成改革,深化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的规定。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提升政府行政决策公信力。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力争做到案结事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

(三)落实“三项制度”,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抓好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监督”的推广工作,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质量和效能。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与信息发布机制,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五个方面的全面公开。

(四)完善三大平台建设,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充分利用“乡村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提升乡村法治建设水平。强化法律援助工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提升公证、司法鉴定服务效率。持续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指导督促司法鉴定所规范执业。加强律师行业监管,提升行业规范化执业水平,依法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