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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富源县税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
  • 015158708/2025-08662
  • 2025-02-24 16:42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

2024年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国家税务总局富源县税务局在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和税收中心工作,结合依法治税重点工作任务,健全组织保障、加强普法宣传、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提高思想认识,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著作,用好“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学习平台,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把握核心要义,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税收工作实践。

2.坚持思想引领,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青年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小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开展学习。2024年召开党委会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税收法治建设全过程,有效推进税收工作法治化。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2024年,组织入库各项税费收入50.5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4.97亿元,社保费收入13.01亿元,非税收入10.18亿元,其他收入2.40亿元。分入库级次看,中央级税收收入9.42亿元,省级税收收入1.59亿元,市级税收收入9950万元,县级税收收入12.97亿元。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8亿元。

2.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围绕税收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支持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对外开放及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税费政策,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税费支持政策和深化税制改革研究,跟进新推出的税费支持政策和接续措施,加强普及宣传、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引,推动各项税费支持政策落地生效。2024年,贯彻落实支持科技创新、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政策共减免税费2.05亿元。

3.加强税费源头管理。一是大力推进税收政策的宣传与辅导工作,确保政策落地生根。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涉税需求,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分类梳理各项税费政策,通过线上推送、线下双辅导等方式宣传好、落实好各项税费政策,有效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二是加强税费管理及税费征管过程监控。以税收大数据为支撑,强化征管数据监控分析,认真开展风险应对,加强日常纳税申报管理,强化欠税征管,严堵征管漏洞,进一步防范执法风险,持续提升税费征管质效。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实现税收共治,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和协作治税机制,定期进行涉税信息交换,提升税收共治水平。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加大对制定规范性文件合理性的审查力度,增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防范制度性风险。认真落实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机制,按要求对现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按照《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执法尺度,注重处理处罚的适当性、合理性,不断增强税务执法公平公正。全面贯彻落实“首违不罚”工作要求,对两批“首违不罚”清单中所列的14项事项属于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处罚,切实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容。2024年,共对168户纳税人进行“首违不罚”。

3.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对2024年新增的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的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组织开展人员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政策内容和系统操作。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一是严格落实重大决策依法实行集体决策制度。依法将重大税务执法事项纳入集体审核的范围,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县局党委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作出决定,并从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备案三个方面落实监督。

2.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在税务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执法决定前,对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坚决贯彻落实《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强化运用组织绩效考核和数字人事系统,加强干部考核管理。

2.规范税收执法程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按照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持续做好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推进落实工作,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一是积极落实执法公示平台日常更新维护工作,对17户一般程序处罚案件及1户税务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执法公示。二是做好行政许可项目调整后,执法公示平台相关权责事项目录的修改。三是对照新出台税收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拟定标准模板,明确整改完善内容及整改措施,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完成行政执法平台权责信息的清理核实和整改工作,并按规定在执法公示后台准确录入,确保行政执法平台信息的全面准确。四是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将执法音像信息并入电子征管档案系统进行管理,强化办案的记录制度,确保执法行为的可追溯性和可监督性。

3.认真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部署,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成立由县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的有关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各项工作,及时传达学习税务总局“三个不得”要求,认真履行税费征管职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税收征管服务举措,积极配合做好规范全省招商引资和项目实施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中牵头部门的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助力加快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开展安全教育,提升防灾救灾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召开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办公环境。

2.健全应急预案,强化安全责任观念。制定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确定突发事件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根据突发事件危害程度,分级响应,制定相关处置工作流程和分工协作体系。成立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指挥、控制、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认真落实办税服务厅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窗口的疑难问题和涉税矛盾,妥善解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避免矛盾扩大和爆发冲突。

3.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预防在先、常备不懈的思想。在办税服务厅内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相关知识的培训,熟练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并开展相关项目的应急演练,专门就网络中断、设备故障、冲突事件等进行应急演练。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按照《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做好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及处理工作,不断畅通诉求渠道,遇到纳税服务投诉不回避不搪塞,实事求是处理投诉事件。2024年,共收到市局转办咨询20起、投诉4起,均已按时处理并整改完成。

2.切实保障纳税人救济权。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司法部云宣讲活动专题讲授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视频培训,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紧抓“12·4”国家宪法日的时间节点,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做好对纳税人缴费人的普法宣传。开展“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活动,全面加强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工作,2024年第一税务分局创建为“枫桥式税务分局”。

3.积极做好税法援助工作。加强税企矛盾预防调解,成立税费争议调解中心,严格执行法律救济制度相关规定,依法化解征纳矛盾纠纷。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着力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按照“职责所在、监督所指”原则,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关键环节,用好内控监督平台,发挥内控平台“指标扫描、风险预警、疑点推送、整改追责”监督功能,强化内部流程控制。

2.发挥案卷评查以查促改的作用。2024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评查一般程序处罚案件、税务行政许可案件161件,对存在的程序问题、实体问题、处罚不当等问题进行纠正,责令限期整改,促进基层执法质量的提升。

3.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把落实税收执法责任作为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一环,对党委巡视、经责审计和层级督察、税务总局特派办督察以及日常监督和风险防控中发现的税收执法问题进行责任追究,本年度共对12人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其中,批评教育1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

4.积极接受外部监督。加强检税协作,优化税务执法的司法保障与监督方式,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和双方协作配合。借助检察建议监督等手段,对检察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开展排查,强化征管措施,有效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推进“信息互通、资源互享、协作互动”的精诚共治工作格局。2024年,依法履行征管职责,督促纳税人及时缴纳税费2321万元。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积极推动办税服务厅服务转型。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实际需求,在办税服务厅的硬环境、纳税服务、办税流程等方面提档升级,建成微智能办税厅和24小时自助办税厅,增加云桌面及自助办税终端。扎实推进智慧办税服务厅“标准化、示范化、达标化”建设。

2.推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技术与应用。通过发放纸质宣传资料、张贴二维码、大屏滚动播放宣传等方式,辅导纳税人足不出户开具发票。截至目前,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技术与应用覆盖率已达到99%以上。

3.提升税务执法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业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建设的上线运行和智慧监督平台的推广扩围工作。

4.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一是开拓创新线上服务。积极推进新电子税务局和慧办平台上线运行,聚焦企业开办的难点和痛点,推行了一系列全程网办便利化改革举措,实现了流程、时限、材料、成本“四减”,有力助推了营商环境持续的改善优化。二是聚焦聚力优质服务。结合富源县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全力落实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的工作要求,着力打通办税缴费过程中的堵点卡点,有效提升经营主体对税务部门“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举措的体验感。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牢记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第一属性是政治属性,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挥党总支作用,进一步强化党建对税收执法的引领作用。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领导小组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集体研究和审议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3.加强制度保障。一是坚持常态化运行机制,严格按照《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等机制落实议事规则和例会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依法治税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强化法治保障作用。2024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专题研究部署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协调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严格落实党委会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授法治课以及领导班子年度述法制度等,认真贯彻落实《曲靖市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保证法律制度有效实施。三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年度普法责任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监督、有考核。四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外聘法律顾问1名,参与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提升执法水平,改进涉税管理服务,有效降低执法风险。

二、工作亮点

(一)稳步推进税费征管服务转型升级。按照省、市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相关要求,锚定“全方位实现税费征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和集约化转型升级”目标,按照“因事设岗、因岗赋权、因权明责”原则,在“三定”框架内有效调配职工岗位,重组7个税务分局,成立二级集约处理中心,组建基础管理团队、风险应对团队、税费源监控团队、欠税管理团队、自然人管理团队和协同共治团队,努力打造以税费事项清单为主线的专业化、集约化、差异化、协同化管理的税费征管服务方式。高效开展风险应对、税费源监控测算、欠税管理、自然人管理等专业化事项,进一步防范执法风险,提高税费征管效能,推动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和成效。

(二)全方位开展税法宣传。为扎实开展青少年税收普法行动,2024年4月,结合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主题,富源县税务局到富源县第一小学开展“税法润童心与税共成长”的税法启蒙教育活动,播下“学税、懂税、护税”的萌芽种子,努力实现“发动一名教师,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宣传效应。相关素材被云南省税务局公众号采用。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法制辅导宣传不够全面。普法宣传方式方法有待创新,部分纳税人对税费培训配合度不高,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税务机关工作压力。

(二)税收执法不规范。因税收法律法规变化快,少数干部在学法用法与高质量税收管理要求上还有差距,还存在不规范、不准确、不标准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和指导。

(三)内控监督仍待加强。内控和督察审计的运转模式上缺少系统、完整的工作闭环,通过内控和督察审计强化监督治理效能的作用不明显。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法治建设实效。牢记税务机关政治属性,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扛牢税务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定期研究法治税务建设工作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税务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执行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部署,落实落细加强乡村振兴、助力民营经济、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等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考核评价,确保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建立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增强法治观念。邀请有关法律专家授课,并积极主动参加各级部门举办的法治培训讲座和旁听庭审活动,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转化为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三)强化规范公正执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加强规范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和执法透明度,加强税收政策解读辅导,提高内外税收政策的执行力。不断完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继续加强税收执法权责清单运用,提高税收执法效能和执法公信力。全面推进“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推进协同共治。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措施,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四)全面开展普法教育,做好税收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开展相关普法宣传工作。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做好税收普法相关工作,例如开展线上直播讲座、在线解答企业疑问、加强与行业协会、商会的合作等方式提高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纳税人缴费人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不断推进落实普法责任制。

(五)强化执法事项监督,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坚持“职责所在、监督所指”的原则,发挥好监督纵向联动和横向贯通的桥梁作用。推进“智慧监督”建设,依托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加强典型个案剖析和类案分析,查找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推动各领域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的完善。


国家税务总局富源县税务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