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报告

  • 富源县司法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4-03-30 19:26

2023年,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帮助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利用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工作契机,坚持以法治建设促经济发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一是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富源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地落实。二是坚持高点站位,高位谋划。2023年,县政府常务会议4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上下畅通、步调一致、高效推进三是坚持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质增效。2023年,先后召开了富源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富源县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暨“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议,会议全面分析了当前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对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政府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全县持续推进创建工作、持续巩固创建成果进行了再安排、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迈上新高度通过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组织评估验收,被评定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行县。

(二)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一平台、三中心、四专区”定位,设立“公共社会事务、市场服务、投资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等4集成办事服务专区,进驻部门和单位41家、进驻人员100余人,年受理审批和服务事项16万件,日均接待办事群众300余人次,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投资服务实现了全链条进驻、一窗受理、并联办理。与省市同步完成县、乡、村三级网上政务服务大厅配置,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率100%,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99.92%“一窗受理”事项比例82.17%。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从13个部门划转事项153项、人员37人组建行政审批局,深入开展审批事项流程再造,实现集中审批事项办事环节减少30%以上、申请材料减少55%以上、平均办结时间压缩70%以上。目前,共梳理、调整县级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258项,其中:取消45项、合并实施153项、承接和属地管理58项、审批改备案2项。深入开展“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专项行动,全县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实现办事环节平均压缩30%以上、申请材料精简51%、办理时限压缩57%。二是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在各级政府部门管理平台上发布,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三是认真落实《富源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逐步实现了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大幅减少,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更加精准合理,行政执法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四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坚持“一竿子插到底”,全力推进本系统“刀刃向内”自上而下开展自查,共发现存在问题74个,其中执法不规范方面55个,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方面4个,执法粗暴方面14个,执法“寻租”方面1个。通过对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对执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汇总问题清单,对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清理,边查边改,祛疴治乱。五是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组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12支,下沉专业执法人员编制561个,目前,全县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现已落实执法用车55辆、配备执法记录仪63套,有力保障了基层执法,12个乡镇(街道)均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基层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监督体系。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和督促约束机制,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维护政府公信力。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日益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化。三是持续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实施、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定期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结合实际分别作出废止、修改和继续有效相应处理,清理结果均按规定公开。四是深化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按照《富源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了富源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印发了《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集中行政复议职责、完善行政复议机制、健全配套工作制度。2023,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件,受理17件,审结16件。

(四)深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一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富源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及组成部门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时,普遍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的规定。为公众参与提供机会和平台,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提升了决策的民主性。如城区进行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老旧小区改造、富罗高速建设等方面,均召开了公众听证会。由于决策民主,程序合法,各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展顺利。二是严格审慎开展合法性审查。切实加强对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法制机构根据需要列席县政府常会,参与各项重大行政决策,尤其是房地征收、招商引资、政府协议等必须经过法制审核,全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前,都进行了合法性审核,确保了行政行为的合法合规,避免了潜在的法律风险。2023年以来,对5份以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三是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我县初步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目前,县政府聘用法律顾问8名,各乡镇、各部门共聘用法律顾问62名。同时,全县33个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在实现公职律师应设尽设的基础上建立县本级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实现全县33个县级行政执法单位公职律师全覆盖。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富源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行政执法单位均按照该制度和相关工作方案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逐步实现了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大幅减少,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更加精准合理,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性、文明度不断得到加强。行政执法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二是每年定期对各单位行政执法卷宗进行抽查,评查结果及时反馈,未出现行政行为人民法院确认违法的情况,2023年以来,抽查行政执法案件卷宗30份,经抽查,合格率100%,指导监督行政处罚案件1件。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工作方案》,加强非强制行政手段运用,对轻微违法实行告知承诺、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四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2023年,对全县130名行政执法证件到期的人员实行免考换证,组织全县653名工作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五是加强培训。2023共举办“一支队伍管执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二期,共计402人参加了培训。培训聚焦《富源县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执法事项,围绕城乡综合管理、林草、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等重点工作内容,对执法的适用法律法规、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注意事项等重点内容,培训取得了实实在在效果,为“一支队伍管执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体系。坚持用系统观念化解矛盾,加强源头治理。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打造“综合型”“一站式”智慧调解工作平台,强化线上线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同联动。成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11个。各乡镇(街道)均设立了人民调解中心和行政复议代办点,有效推动争议解决,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出庭应诉通报、督察、约谈、考核等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尽出、有案必出。202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继续保持100%。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等资源,加快建设法律服务体系,全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共建立173个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其中:1个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6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率达100%,铺设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四是大力督促司法建议、纪检监察建议、检察建议办理落实,加强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指引和典型案例指导。建立健全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反馈落实工作机制,推进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新机制2023年,未发生行政机关被列为被执行人的执行积案及不及时办理、回复司法建议、纪检监察建议、检察建议的情形。

(七)持续增强突发事件防控处置机制。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出台了《富源县地震应急预案》《富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富源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富源县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应急预案》《富源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完善应急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监测预警、信息研判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重大敏感舆情应对处置等机制建设。加强应急指挥平台、救援基地、救援队伍、救援装备、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数字应急”建设,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预警、识别、分析研判、治理等全方位联合防控体系。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安全管理,增强防范抵御重大风险能力。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稳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两级应急指挥部及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组织、有计划开展应急实战演练,加强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2023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协调联动,大力开展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演练。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必修内容,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三是加强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以网格化管理为切入点,将应急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对。落实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制度。完善突发事件社会动员机制,提升公众自防自治、群防群治、自救互救能力。

(八)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一是整体推进抓普法。认真贯彻《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面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加强以案释法,进一步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法治富源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是抓住“关键少数”强普法。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化落实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专题会议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大力推广运用知法明理小程序,目前全县累计使用人数41484人(含干部群众),学习时长65042小时,获得证书5151是聚焦“专项行动”强普法。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围绕平安家庭全县摸排高风险33人,中风险375人,低风险1726根据高、中、低风险等级,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明确包保化解稳控责任。以初中文化以下的农村青壮年、农村“三留守”人员、不良行为青少年以及琐事口角、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经济纠纷、相邻权纠纷等矛盾突出双方当事人作为普法重点对象,提升普法精准性,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开展进农村(社区)普法宣传活动3000余场次,进农村集市普法宣传160场次,入户普法宣传4000余户,进社区矫正场所普法宣传72次,受教育群众达10万余人。“围绕平安成长”,全县256中小学含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开展法治教育专题讲座256场次、法治现场教育活动100余次、法治教育主题班会280场次、法治教育专题培训300次、法治文艺晚会376、演讲比赛161、板报评比255,撰写法治教育作文24000篇,撰写心得体会5600篇,制作法治手抄报3761份,配备法律书籍2000,开展“家长法治课堂”160,受教育师生122616人,受教育家长5000人。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30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125000人次。“围绕平安务工”,精准排查外出务工人员378566人,县人社部门、各乡镇(街道)运用行前教育、入职培训等方式,开展以外出务工群体最关心的劳务合同、拖欠工资、工伤维权法律等知识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劳务输出·法治同行”宣传活动30余场次,实现集体外出务工人员全覆盖。深入开展“法治教育结对共建”活动,43个单位与67家企业结对,开展送法进企活动130余场受教育群众1万余人。培育认证知法明理人192713人、示范户29008户、示范村(社区)16个、县级示范企业24个、市级示范企业6个。四是压实普法责任抓普法。深化“谁管理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富源县县级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探索建立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体系,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发挥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的作用,逐步推进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富源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差距和不足。

一是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差距,对重大决策事项界定不明晰,部门法治力量不足,合法性审查专业性不

二是随着国家、省、市精简放权和“放管服”改革力度不断加大,许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权向县、乡(镇)级行政执法部门下沉,存在“放得下、难接住”的情况,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水平和服务企业能力有待提高。

三是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信息共享、数据推送、终端应用及行政处罚有效衔接,发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在行政监管中的作用及结果运用有差距,联网审批、网上许可等新技术的运用有待加强。

三、下步工作计划

2024年,富源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按照指标体系,对标对表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砥砺前行,奋力开拓创新,狠抓工作落实,着力夯实法治基础,严把法治各环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

(一)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质量。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切实做好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提高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质量,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完善政务公开与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二)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系统和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征地拆迁、城市管理、卫生监督、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民生领域等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监管方式转型升级和现代化

(三)着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千方百计构建维护群众利益制度体系,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不断提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成功率。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力争做到案结事了。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协同推进落实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发扬“枫桥”经验,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信访问题落实在基层、化解在基层

(四)着力推进组织保障现代化,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法治建设任重道远,需久久为功。我县将以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行县为新的起点,从人员经费、执法装备、业务培训、科技运用、制定机制、考核检查等方面加以保障和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之基,扛牢法治之责巩固法治建设成效,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