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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财政局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 富源县财政局、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4-03-07 16:17

全县各改造实施单位: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曲财综〔202332文件要求棚户区改造资金1061万元下达给你们,列入20232210103棚户区改造”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入50302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列入31005基础设施建设”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237号)规定执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富源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棚户区改造绩效目标表

富源县财政局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919


附件1






富源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元



序号

单位名称

本次下达资金

备注



1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50,000




2

县委办公室

50,000




3

县能源局

350,000




4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1380000




5

县教育体育局

360000




6

县卫生健康局

50000




7

县交通运输局

100000




8

县供销社

100000




9

中安街道办事处

3750000




10

胜境街道办事处

600000




11

富源县人民武装部

100000

由住建局结算



12

后所煤矿

660000

由住建局结算



13

电信公司富源分公司

100000

由住建局结算



14

工行富源支行

50,000

由住建局结算



15

县供电局

200000

由住建局结算



16

富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50000

由住建局结算



17

曲靖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富源分公司

200000

由住建局结算



18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富源分公司

50000

由住建局结算



19

富源东辰汽车销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0000

由住建局结算



20

富源县黄泥河镇人民政府

1050000




21

富源县富村镇人民政府

1060000




合计

10610000



附件2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

城镇棚户区改造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地区

富源县

专项实施期

2023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2137


其中:中央补助

2137

地方资金


实施期目标

年度目标(2023年)

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以县级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棚户区改造

≥2989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开工目标完成率

100%

基本建成目标完成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分配入住率

≥6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棚户区改造被拆迁居民满意度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