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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4-02-04 16:39

2023年,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5年)》,以建设一流法治人社为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人社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坚持思想引领,弘扬法治精神。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会、党支部等会议学习计划,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干部职工学习读本,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学习活动,每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职工会专题学法至少1次,全局职工每日学习强国积分不低于30分,全局干部职工100%通过知法明理考试认证,目前全局行政执法证持证人数73人。二是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基础,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重点,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党内法规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活动,做到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职工会议、党支部会必学,营造全局学党章党纪的良好氛围。三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宪法和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先后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5次,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以专题研讨集中学、个人自由学相结合的方式,全体职工干部根据各自工作特点,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开展普法培训,提高职工干部专业知识水平。

2.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普法责任。一是调整充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与信访科,负责日常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和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上行下效、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印发《富源县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富源县人社局“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将“八五”普法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一体推进,同时实行科级领导包保联系乡镇(街道)制度,成立12个包保指导工作组,包保指导乡镇(街道)人社领域普法强基专项行动重点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二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切实保障普法工作经费,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即是普法的理念。根据县人社局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把普法纳入重大活动、专项检查、专项行动中,建立普法宣传活动日常工作机制,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每周将普法动态(包括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活动图片及视频等)报政策法规与信访科备案,推动普法工作按质按量进行。

3.强化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一是构建“普法阵地”,成立人社政策法规宣讲团。把窗口服务单位作为普法宣传阵地,将日常普法工作融入业务办理的各环节、各过程,经办业务的同时主动向群众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调整充实局政策法规宣讲团,设立社会保险、就业人才、事业单位管理、劳动维权等4个专题宣讲组,开展人社政策法规宣讲团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的“六进”主题宣讲活动,为各类用人单位以及基层群众宣传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精准地做好解读,让群众充分了解人社政策,用好人社政策,引导群众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二是加强劳动保障宣传。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三个专项行动之一的“知法明理·平安务工”专项行动工作实际,全系统全员参与,加大对来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重点宣传务工群体最关心的劳动合同纠纷、拖欠工资问题、工伤维权、婚恋纠纷、赡养纠纷、遗产纠纷等维权法律知识,持续用好《富源县外出务工人员实用法律手册》、“知法明理学法小程序”、《外出务工·法治同行》宣传短视频等一系列宣传资料,帮助、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截至目前,结合送岗上门、入户普法、康乃馨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开展送法进社区35场次、送法进企业46场次,结合技能培训深入乡镇开展普法37班次1850人次;大厅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6条,累计开展行前普法65批次,播放《外出务工·法治同行》400条次,张贴海报200张,发放宣传资料4万册;县、乡、村三级外出务工人员微信群定期推送劳动维权、社会保险、婚恋纠纷等方面法律知识近500次。通过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普法,惠及群众近30万人,真正做到了外出务工人员尤其是组织化集中外出人员100%上了1堂“行前法治课”。三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积极发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职责,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教育列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培训、任职培训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加大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人事人才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同时针对各类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以及其他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培训对象的守法观念。四是开展人社政策“宣传畅通”行动。聚焦群众和企业普遍存在的“不知晓”“不掌握”“不会用”三个难点问题,开展“宣传畅通”行动,利用LED屏、微信群、朋友圈、曲靖M等新兴媒体,更多地运用图片、视频等展现方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用身边案例说身边事,积极利用办事服务窗口、大厅电子显示屏等滚动播放人社政策,全领域、全时段、全过程抓好政策宣传,真正做到人社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用得好”。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一是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仍相对薄弱,法律顾问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律人才相对匮乏,劳动监察力量相对薄弱。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缺乏前瞻性和预见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对标对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富源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局党组高度重视,全面树牢依法行政理念,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示范带动,全局上下自觉践行、狠抓落实,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于人社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形成上行下效、齐抓共管格局。一是强化统筹谋划。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人社局2023年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局党委会多次专题听取全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部署了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带头学法用法。以人社系统比武练兵活动为载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提升政策业务水平,着力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良好氛围;在每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前,带领班子成员认真开展集中学法活动,局领导班子和全体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断提升。三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纳入局机关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全年共考察任用股所级干部3名,调整岗位4名。四是重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并结合一年一度执法案件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确保执法流程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裁决公正、执法行为文明。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窗口服务,实行“一件事打包”制度,推行“互联网+”模式,把向管理服务对象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作为工作流程的必备步骤,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答疑解惑,使人民群众及时、准确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实现公共服务提质增效。

(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依法监督、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原则,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健全完善并动态更新“两单一库”,严格规范执法,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完成,抽查的发起、抽查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全程留痕;检查后根据抽查内容,建立台账;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检查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标准化。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的通知》,出台了《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简化手续,优化流程,结合“人社服务快办”行动,采取“打包办、提速办”的模式,开通绿色通道,压缩事项办理时间,精准施策惠企利民。

(四)用心用情办好建议提案。坚持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内容,通过线上“请进来”召开座谈会,线下“走出去”走访、调研的方式开展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让建议、提案在事前、事中、事后“三见面”,实现“提”“办”“督”三方的良性互动,有力推动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7件、政协提案6件,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

(五)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局党组聘请2名兼职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和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审查,除研究干部等重大人事安排议题外,在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资金开支和编制事业发展规划及其他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事项时,明确要求局兼职法律顾问或法治负责人列席会议。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明确要求法治负责人会同局法律顾问认真依法作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均暂缓决策。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的程序规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制度。

(六)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部清理到位,同时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率100%,未发生被相关部门认定为不合法文件情形。

(七)加强政务公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制度,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信息及时公开,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以外,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每季度开展一次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工作,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处理,切实强化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严谨性。全年公开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方面信息136条。

(八)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畅通全国欠薪平台、云南人社“12333”、政府热线“12345”和工程建设工地举报投诉电话、务工人员维权投诉电话,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内提升服务质量,对外加强监督和整改。截至目前,受理信访件324件,办结307件,正在办理17件,化解信访积案3件。加大对县域企业尤其是煤矿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更快更高效解决潜在问题,从源头上削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加大调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力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一是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重要讲话精神,让全体干部职工树牢尊法、守法、用法、护法意识,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构建起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三是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落实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决策流程;四是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加强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制审核;五是组织开展好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六是继续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法制审核备案工作;七是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八是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二)全力化解人社矛盾纠纷。一是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信访法治化建设,完善纠纷调解综合服务;二是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做好信访排查、登记、分派、处置工作,对信访维稳形势定期分析研判;三是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实现公共服务热线、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三者融合;四是加强痕迹管理,健全信访工作台账。

(三)全面提升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继续清理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二是继续细化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办事;三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四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五是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六是深入宣传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平台的应用;七是积极参与并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其他相关工作。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