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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4-02-01 16:24

2023年,我局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高效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县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根据《关于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富治县办〔2023〕8号)文件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核心,扎实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我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城市管理重点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局办公会、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研究城市管理法治重大问题、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各大队、中心,各部门科室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从执法、普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努力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二)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加大市容秩序监管力度。按照“合理规划、逐步规范,疏堵结合”的原则,组织执法人员对清溪路赶集日市容秩序、怡心楼片区露天夜市和烧烤摊点开展综合整治,引导市民进入市场交易。对金城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周围定人定责进行全面监管,通过全天候不间断巡查,无缝隙监管,变被动查处为主动规范管理,累计劝导、教育、规范和取缔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和流动摊点等城市管理各类违章违规行为16650处/次;将老城区街道分为示范街、严管街、一般街道三个档次,实行分级管理,制发打造示范街倡议书1600余份,与流动摊贩签订《不占道经营承诺书》349份,与商户签订《不出店经营承诺书》4000份,教育督促规范整改违反“门前五包”行为2460起,处罚不文明行为88起。同步开展春季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中元节祭祀管理、城市街道“清爽行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废弃汽车整治等专项行动。二是开展人行道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整治人行道各类车辆违法停放行为,实现人行道静态交通秩序良好。我单位积极请示获得《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行使县城区人行道违法停放车辆行政处罚权的批复》文件,今年2月16日在富源县电视台、富源M等媒体刊发了《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对县城区人行道违法停放车辆实施处罚的公告》,同步开展线下宣传活动,我局执法人员向广大驾驶人共发放了1500份温馨提示单,通过新媒体、线上线下宣传,呼吁广大市民自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共同营造文明、有序、整洁的城区环境。2月23日起,积极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人行道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三是规范建筑工地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对县城建成区所有在建工地全面排查,目前县城建成区在建的7家施工工地均纳入台账管理,配合住建部门对施工工地实现封闭管理。四是开展人性化管理。打造文化路、金城路示范街充分听取商户意见。我单位组织文化路、金城路沿街商户、流动摊贩共计300余人召开打造示范街文化路、金城路座谈交流会,与广大商户、流动摊贩进行了深入交流。会后,我单位组织执法人员对沿街商户发放《倡议书》700余份,同步对金城路、文化路沿街商户“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未达标的商户责令立即整改。五是规范城市公共秩序。集中整治户外广告,发现一处规范一处,截至目前,共拆除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95块、清理悬挂宣传条幅、横幅43条。同时,清除小广告600处,查处散发小广告违法行为56起,没收非法小广告2.1万余张,督促整改户外广告安全隐患16处。

(三)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落实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大投诉处理力度。全年共接待群众上访、投诉300余人次,登记处理违章建筑、噪音扰民、油烟污染、占道经营等各类举报案件160余起,处理人民网、12345平台、信访部门交办案件310件已全部办结,做到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群众反映的问题大部分都得到妥善处理。同时,2023年我单位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45件已圆满完成办理,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四)推行“放管服”改革,配合做好监督管理。一直以来,积极配合县行政审批局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目前,共办理门头装修185件、占道施工82件、市政设施建设(人行道小板开挖)26件、城市建筑垃圾处置2件。

(五)强化燃气安全执法检查与监管。严格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燃气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1-8月对全县范围内的2家天然气企业、3个液化石油气充装站、42个瓶装液化气经营门市进行专项检查2次,日常排查6次,检查发现问题34个,下发整改通知书34份,立行立改32个,限时整改2个。经复查,发现问题已按照要求全部整改完成。

(六)强化执法培训,夯实执法人员法治素养。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700余人次;全局干部职工全部参与“知法明理,学法懂法”小程序集中学习;组织44人参加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开展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专题培训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为主的“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为契机,开展“城管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广场”活动,宣传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知识;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推行说理式执法,推动在执法活动中实时普法;持续开展前置服务,紧紧围绕城市管理所承担的行政审批职能以及工作推进监管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着力培育“倾情服务”意识。近两年共开展“法律六进”活动20余次;抓好“一支队伍管执法”赋权下放、业务培训工作。配合县司法局组织2期“一支队伍管执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共4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建立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队员常态化跟班轮训制度,分批抽调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队员到我单位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轮训,共组织3期,每期15天。做好法制审核工作,完成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程序)13件案件法制审核、案件审查及两法衔接系统、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派出精干积极参与市城管局组织的全市案件评审工作。五是全年对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213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3起,简易程序案件200起)。

(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在北片区公交车站台设置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漫画式宣传版面38块,129平方米,在老城区灯箱广告宣传《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15块;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总抓手,设置法治宣传专栏2块,机关办公区设置法治文化元素,营造浓厚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

今年以来,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具体实践中尚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学法用法的宣传力度不够,知法学法守法尊法用法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三是法制机构力量薄弱,法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对执法监督和行政指导工作还不到位,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是法律顾问对城管领域法律事务掌握的深度不够。虽然已经确定常年法律顾问,但其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宽,局法律顾问制度有待优化;法律顾问的把关、风险评估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三、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年来,局党组书记、局长坚持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知识和素质。并坚持带头学,管好队伍,借助“周一例会”常态化开展的平台,讲授法治课4次。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要求全局机关干部在法律法规政策框架内开展工作,加大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此外,强化部署,先后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纳入单位主要负责人讲法治课主要内容、多管齐下。主持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为全局干部职工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课2次。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撰写学习党的二十大心得体会80余份。

四、富源县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及2024年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在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方面短板较多,其余工作均开展良好,下步打算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发动本系统进行再部署再深入,进一步增强学习宣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丰富学习宣传方式,继续开展领导带头宣讲,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生动实践。

(二)压紧工作责任,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对照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和制约法治建设的突出问题,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深度挖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亮点,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三)强化指导监督,持续提升基层中队依法行政水平。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夯实一线“法治骨干”队伍和公职律师队伍,激发基层依法行政水平提升的内生动力。积极调动律师队伍主动服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参谋助手作用。加强指导监督,助推基层依法行政水平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