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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富源县乡村振兴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4-01-30 17:06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2023〕-35)要求,现将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相互配合、全体干部齐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机制保障。严格落实党组会前学法制度和部门重大问题依法决策制度,不断优化完善机关依法治理的机制体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法定程序,决策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再经党组集体会议讨论决定。三是强化普法宣传。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内法规、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等重点和《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书目学习,局党组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4次,专题学习党章2次,专题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1次,党课1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1次,围绕法律法规学习主题班子成员交流发言5人次,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2次。

(二)深入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

县乡村振兴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局领导班子定期或不定期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目标管理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2023年党组班子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1次,按季度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检查。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实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坚决执行集体议事班子成员全员发言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严格执行议事决策机制,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均通过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聘请法律顾问1名,对重大决策性事务提供合法性、可行性法律意见,对决策项目的风险和法律保障等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和对策措施,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涉及重大决策按要求履行相关程序,积极落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促进依法行政。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切实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政务公开事项共涉及7项。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将行政职权录入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编制完成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云南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公布。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公布了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所有审批事项办理深度达到二级,实现网上咨询、网上收件、网上预审,全县范围内通办。专门设立脱贫户和三类监测对象打证明盖章查询办理科室,逐步推行“科室综合受理,查询分类审批盖章,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实行一次告知、网上查询、统一反馈、一科发证明。切实提升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梳理公布了“最多跑一次”清单,扶贫企业、脱贫户和三类监测对象需打证明盖章事项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实现最多跑一次。

(五)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采取定期听取情况汇报、交心谈心、专题党课、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落实“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要求,从源头上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的发生,不断提升本局公信力。

(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情况

强化法定职责履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认真做好案件的答辩举证,积极协助人民法院依法开展调解工作,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七)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情况

注重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培养。将法治素养纳入选人用人标准。推荐提拔中层干部时注重其法治素养,将是否完成宪法和普法考试情况纳入选人用人标准。坚持把普法宣传作为联系群众、提高群众素质和做好法治工作的着力点来抓。深入开展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进村寨活动。开展3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在国际禁毒日、宪法宣传周、妇女节、劳动节、村民赶集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法律咨询、宣传展板展示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开展生动的普法宣传,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办事。

(八)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一是每个党员以身作则作表率。带头学法用法,切实增强自身的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让权力规范阳光运行。二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普法责任,制定了《富源县乡村振兴局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和普法措施。三是认真开展普法工作。按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思想认识有差距。有片面认为学法用法执法是执法部门的事,对本系统干部学法懂法用法的紧迫性认识不高。

(二)普法措施待创新。面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新征程的新形势新任务,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举措,尤其是在法治乡村振兴上有待加强。

(三)宣传方式需丰富。在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上满足于落实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等,有时存在用看读本听讲座代替读原著学原文的情况,学习效果存在打折扣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压实责任推进法治与业务双促双融。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从源头上压紧压实法治责任。

(二)创新方式推进学习与教育互动互进。强化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等集体学习。依托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线上平台,采取领导干部领学、科室负责人研学、普通干部职工精学等方式,强化对法治理论的学习教育。

(三)完善体系促进知法与用法提质见效。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工作体系,增强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切实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学深悟透走访入户所需宣传的法律条文,多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对法律认知感。




富源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