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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 工作情况报告

  •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 015158708/2024-08638
  • 2024-01-15 09:06

为客观反映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各项工作,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和评价代表了解、查询林业草原改革与发展情况,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2023年度社会评价办法>的通知》(〔202410)要求,现将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各位参评代表阅评

一、履行职责使命,圆满完成职能目标

2023末,全县林地面积达255.97万亩,森林面积174.74万亩,森林蓄积量达652.7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5.83%,全县湿地面积2239.12公顷,湿地保护面积932.19公顷,湿地保护率41.63%,自然湿地保护率7.77%,全年实现林草总产值9.1亿元为“煤炭绿色发展示范区、绿色铝精深加工聚集区、滇东门户城市”发展奠定坚实生态基础。

(一)强化林长制体系建设。一是调整完善全县各级林长名录,设县级林长17名,乡镇(街道)级林长142名,村(社区)级林长191名,纳入林长制智慧平台管理的护林员993人,全县各级林长全面完成巡林工作。二是强化基层林长制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了《富源县林长制工作季度调度机制(试行)》和《富源县林长提示单(函)机制(试行)》,按要求对工作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研判,一月一通报”,特殊时期做到“一日一调度”,共制发巡林情况通报8期。三是完善《富源县“林长制考核”考评方案》,建立健全量化指标、公开考核、客观评价的考评体系。四是严格落实县级林长制会议、林长巡林、部门协作、督察、信息工作、考核评价、“森林警长制”、“林长+检察长”8项制度,全面规范议事程序,夯实林长制制度保障。五是安装林长公示牌177块,公示了林长姓名职务、责任范围、工作职责、监督电话等内容,畅通群众监督和举报渠道,主动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工作一是完成中央预算内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助人工造林0.2万亩栽植工作在后所镇实施的草原生态修复治理0.3万亩;完成滇东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人工造林0.4万亩和草原生态修复0.9万亩的招投标工作二是完成富源县乡村绿化美化项目摸底调查工作,配合县发改局完成编制《富源县城乡绿化美化中长期(20222031年)规划》,下发《绿美富源行动主要绿化植物推荐名录》(106种),有序推进城乡绿化美化技术支撑(产业发展)工作。三是完成义务植树260万株,建成1个县级样板林、12个乡镇(街道)样板林,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90%以上。四是28个村(社区)获得“省级森林乡村”荣誉称号。

(三)全力筑牢林草灾害预防体系一是圆满完成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2023年县乡村共签订责任和任务承诺书1320份、林区经营单位签订责任书173份、农户签订承诺书102832落实责任清单1139人、任务清单1139县电视台每天播放3次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全县共张贴防火命令4000防灭火通告2000,签订户主责任书20万份书写标语365新制作警示牌60悬挂五彩旗465严格落实5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全县9座瞭望台和8套视频监控24小时对火情火警进行监测预警,83个火源检查站对入山人员和车辆进行实名登记,收缴火源。通过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取得了全县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的成绩。二是有效推进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开展林业植物产地检疫12次,检疫苗木255.7万株,检疫木材2883立方米;完成调运检疫苗木91.5万株检疫木材724立方米,办理林业植物检疫证书45开展了2023秋两季松材线虫病普查,未发现松材线虫病。

(四)严格落实森林资源管护措施。是完成十八连山镇雨汪森林资源管护站和墨红镇法土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夯实基层森林资源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结合国土融合数据和林农意愿,对全县9326个图斑18.2797万亩融合后省级公益林开展进一步优化,实现公益林数据与国土资源数据的无缝对接。三是完成国家下发的四期林地调查监测减量图斑264243.9063公顷,从原为一般灌木林、疏林地中补入森林增量图斑1141457公顷,全面摸清森林资源底数,确保全县森林覆盖率稳步提升。

(五)规范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扎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清风行动”和“无火清明武装巡护”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林草各类违法行为。2023年共接受办理林业和草原违法案件66件,其中,移送县公安局刑事立案5件,实施林业行政处罚61件、处罚66人,收缴罚款178.202万元,收回林地7.4055公顷,责令补种树木820株,没有发生因行政执法所产生的信访、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全年开展“森林督查”4期,完成187个疑似图斑110.72公顷林地的现地核实工作,确定违法线索31个。建立健全了“天上看、地上查”的常态化监督和执法机制,有效实现森林资源的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确保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发现、严肃查处、有效整改和坚决遏制,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稳定。

(六)逐步壮大核桃特色产业。一是做好避晚霜核桃品胜霜的推广工作,完成高枝嫁接改良核桃品种300余株。二是2个核桃初加工厂及深加工建设项目顺利竣工,已于20238月通过县级验收,20239月投入使用。富源县聚农加工厂研发注册琥珀核桃和蜂蜜核桃两个商标休闲食品、云南又元科技研发生产的鼎核核桃油已投入市场。

二、强化要素保障,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调整充实林草要素保障服务专项工作组,完善联合审查机制,实行一门通办规范了审查程序提高了服务效率2023年共受理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报件36件,上报批准使用林草地63.699公顷,收缴森林草原植被恢复费816.06972万元。其中,永久使用林地草地32件,面积53.5179公顷,收缴森林草原植被恢复费814.32072万元;临时使用林地4件,面积10.1811公顷,收缴森林草原植被恢复费1.749万元。

三、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突出党建引领,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强化责任主体,保障党建责任落到实处。认真履行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召开专题党建工作会议4次。二是严格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深化党组书记带头抓,班子成员重点抓,党支部书记具体抓的党建工作体系和格局,研究制定了《中共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对全局党建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强化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局属各党支部签订《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5份,累计组织完成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期,有效压实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三是强化党员管理,局属各党支部书记与各党支部党员均签订了《2023年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四是规范党费收缴,严格落实党费收缴标准和按月收缴制度,全部按规定缴入县直机关工委党费指定账户。

(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和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意义,切实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不断走深走实。二是加大涉林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持续推进林草行业乱点乱象整治。三是认真摸排梳理辖区涉林信访隐患,加大解决力度,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林区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2023年共接待来访群众20余人次,受理信访件5件,办理答复5件;受理曲靖12345热线平台5件,办理答复5件。四是广泛开展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2023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五是严格执行行政案件法制审核制度,2023年完成林业行政案件法制审核61件,在审核的林业行政案件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开展“一支队伍管执法”业务培训授课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