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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烟草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富源县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烟草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015158708/2023-08638
  • 2023-08-15 10:59

罗春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下桔三烤烟价格”的建议,已交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富源烟草产业的关心和支持,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您提出“县级与相关部门协调对接,适当提高下桔三烤烟单价,提升烟农收益,解决烟叶收购矛盾”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烟叶收购价格由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等定价的原则制定。”烤烟收购价格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下发执行,各地只能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购价格。

烟叶收购价格是影响烟叶生产的直接经济杠杆,与国家经济发展形势、烟叶供需关系、种烟成本等诸多因素息息相关。随着目前粮食等经济作物价格的不断上涨,肥料、煤炭、农药、薄膜等烟用物资的价格不断上扬,种烟成本日益增大,种烟比较效益逐步丧失优势,烟农种烟积极性受到影响。通过适当调整烟叶价格,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购制度,切实保护烟农合法利益,可以提高烟农的种烟积极性,确保烟叶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富源县始终坚持收购标准,做到平稳收购,真正以农民群众的利益为中心,努力提升服务意识,认真执行好国家烟叶收购政策,切实服务好烟农,维护好烟农利益,实现“阳光”收购。2023年烤烟收购价格在2022年的基础上总水平再上调4.75%。在2022年的价格基础上,每公斤中桔一提价1.80元、中桔二提价1.80元、中桔三提价1.40元、上桔一提价2.00元、上桔二提价2.00元、中桔三提价1.40元、下桔二提价2.00元、中桔四提价2.00元、上桔三提价1.40元,下桔四、中下杂二、上杂二保持不变。

人:范安平

人:刘




富源县烟草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