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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富源县公安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3-11-20 15:11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富源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总体部署和富源县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切实推进法治富源建设、法治公安建设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现将富源县公安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公安建设。一是始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法治公安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富源县公安局党委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民警的必修课、常修课。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常态化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作为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完善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以来,富源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其中4次重点学习宪法法律、2次重点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党委(扩大)会“第一议题”7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公安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的践行者、推动者、保障者,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和平安富源建设。

(二)依法行政,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把“放管服”工作理念和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利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等信息化手段,推动各项惠民、便民、利民措施落实。公安机关窗口部门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不断丰富、优化“放管服”措施,改进服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网上办”“自助办”“上门办”“预约办”“延期办”“容缺办”等举措不断完善落实。

2)整合服务资源,推进线上“一网通办”。按照“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等平台应上尽上原则和“五级十二同”的要求,对上线事项进行标准化管理。对应事项清单完善了事项本地化要素,统一规范了办理时间、地址、投诉电话等要素,完善了全程网办事项深度。通过“网上户籍室”,手机终端“微办事”“微查询”“微推送”“交管12123”“一部手机办事通”等掌上业务,确保除涉密事项以外的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进行网上办理。建立办事办证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反馈、在线支付、结果寄送的工作模式,逐步实现“不见面审批”“零跑腿办事”。

3)优化服务流程,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现交管业务和警邮合作模式衔接,可实现线上申请、线下办理,证件直接邮寄到家。推行户政业务便利服务。推行车驾管业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行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支付电子化,实现“一次排队、一次受理、一次办结”;推进“减证便民”,实行申请材料“四个减免”,即身份证明免复印,申请表格免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拓印。

2.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对涉企案件有案必查、及时立案、及时办理,坚决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又切实转变执法方式,严格审核涉企强制措施财物来源去向,依法及时处理,避免涉企财物被挪用或流失,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二是充分发挥法制员作用,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以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电信网络诈骗、环境保护、恶意欠薪讨薪、知识产权、网络安全、禁毒、交通管理等相关法律宣传为载体,辖区派出所法制员到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推广“企业微信群”“社区微警务”等经验做法,向企业人员普及法律,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修养,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富源县公安局进一步推动权利、责任、负面“三个清单”制度全覆盖,全面深化权责清单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行决策,并确保决策的规范性和实效性。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虽经合法性审查但未通过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提交集体审议的,应当按照“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进行,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审议。经集体审议通过后,应当就决策结果制发公文,除依法不公开的外,均通过各级公安机关门户网站等途径公布,便于公众知晓和查询。

4.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清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曲靖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和清理评估制度》,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适用、制定要求、制定程序等,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审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促进了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

(三)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富源县公安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规定了执法工作中法定程序和时限公开、受案公开、法定权利义务公开、执法办案过程公开、面向社会公开等内容。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在事前公开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对“双随机”抽查情况和检查、抽查、检验、检测的结果,公安行政执法决定,公安行政执法决定的履行情况进行公示。全面推行云南省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管理平台。自2018年11月以来,富源县公安局全面推行云南省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管理平台,该平台嵌合于新警综平台,依托执法办案系统流转,由办案民警在行政处罚审批环节启动公开操作,操作完成后将在互联网呈现公开内容。行政案件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形式,隐藏公民个人信息后,接受不特定社会公众查询。2023年,共通过该平台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2094份。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现场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全局民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到达现场开启执法记录仪,自执法活动开始至执法活动结束,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不间断记录。执法活动结束后,及时上传摄录的视音频资料,实现对现场执法活动的回溯式管理。民警严格按照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定,对违法嫌疑人询问时,通过执法办案场所内的监控设备、移动摄录设备和审讯设备对询问全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并将询问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刻盘附卷。自使用“云南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以来,严格要求办理行政案件的网上操作流程、录入标准和基本要求,坚决杜绝案件“网外”流转。

3)严格执行《富源县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严格遵守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一是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坚持征求意见、公示、听证制度,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保障。二是建立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按照省厅下发的《办理重大敏感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按照确定案件性质、充分听取意见、全面分析论证、确定风险等级、编制评估报告的程序开展,对案件的应当性、必要性和可控性全面评估论证,划分风险等级,提出防范措施等。

2.完善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富源县公安局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力求形成工作合力,制定了《富源县公安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意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互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有关情况,加强联动配合,确保工作衔接顺畅,案件查处及时有力。同时,不断健全信息通报制度,通过简报、会议、网络等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共享,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深入开展,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顺利开展。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1)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富源县公安局坚决扛起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的重大政治责任,以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三大战役”为重点,深入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2)向“食药环知森”五个领域发起凌厉攻势。以“昆仑2023”专项行动为抓手,紧盯制售假药劣药、走私贩卖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采矿、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等突出犯罪活动,主动摸排线索,加强情报研判、强化专案经营,循线深挖彻查,力争实现“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切实打出效果、打出声势。加强自然保护区、林场等重点区域日常巡护;加强物流寄递、交通运输、集贸市场、网络交易等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坚持强基导向、边战边建,着力推动职能融合、业务整合、机制磨合;把情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推进信息情报和人力情报“双轮驱动”;围绕“引领侦查、支撑诉讼、服务全局”的目标,健全完善环食药领域行刑衔接机制,确保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

3)全面推进“六进”活动。深入走访企业单位,加强警企联络,主动对接、全程跟进,及时回应、帮助解决涉企问题,指导企业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内部安全防范,快查快处涉企纠纷,积极对接村居委会等组织,主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当地居民的忧虑。窗口部门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不断丰富、优化“放管服”措施,改进服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网上办”“自助办”“上门办”“预约办”“延期办”“容缺办”等举措不断完善落实。学校开学季,提前研究部署、细化维护校园稳定各项工作措施,密切配合教育部门及时摸排掌握校园防控、学生返校、开学等方面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风险问题,指导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零风险”,切实为学校和师生筑起安全屏障,并圆满完成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高、中考等大型考试安保工作。

4)强化道路交通管理。大力推动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共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677处,推动完成治理677处,其中完成市级挂牌治理隐患1处(已整改完成),县级挂牌治理隐患14处(已整改完成);以城乡接合部和乡镇主干道为重点,严查农村面包车和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托“两站两员”,严把主要关口,夯实源头基础;充分利用警示教育中心、学校警示教育室、公路沿线固定墙体标语、宣传橱窗、展板等传统宣传手段和“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07次,进学校宣传400余次,进社区宣传600余次,进农村宣传300余次,进企业宣传50余次,刷写固定宣传标语77条,更新展板102块,发送宣传提示信息3.5万条。

5)加大民生领域执法保障力度。紧紧围绕“六稳”“六保”要求;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把“放管服”工作理念和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利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等信息化手段,推动各项惠民、便民、利民措施落实。

(四)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依法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应诉。2023年富源县公安局未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未受理行政国家赔偿案件;县公安局积极依法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要求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2、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富源县公安局于2015年6月成立了法律顾问室(法制大队),聘用法律顾问1人,外聘专职律师1名。根据法律顾问的职责范围和专业特长等适时安排其列席有关会议、参与执法疑难问题及重大案件研讨、对规范性文件及民商事合同进行法律审核、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等相关活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智囊、外脑”作用。

(五)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助推执法规范

1.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富源县公安局成立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研究部署法治公安建设、执法质量考评、公安执法培训、执法监督检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重大事项;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敏感和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事)件法律适用和处置意见等职能。2023年,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追究2名民警执法过错,作出民警书面检查决定,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执法难点、热点问题,规范下发执法常见问题2期,有力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2.在全市率先组建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全流程开展接处警、受立案、案件侦办等执法监督,建立日巡查、周通报、月考核监督机制,固化民警规范执法意识,提升民警执法规范能力和水平。同时,在全市率先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侦检协调配合和监督制约常态化,全面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2023年先后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疑难案件侦查指导30余次,有效为侦查服务,指导帮助侦查取证、顺利诉讼。

3.富源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运行显成效。2021年,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全面投入使用,平均每天审查4人,单日最高审查20人,送审过程秩序井然、流程规范,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起民警被投诉案件。按照省、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区的建设要求,今年完成全县13个业务警种和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数据对接和智能化改造全面实现。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

富源县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工作发展不平衡,思想认识还有差距。体现在少数部门和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整体把握仍不到位,依法治国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得不够牢固,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法治文化建设方法不多、力度不够。富源县公安局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法治文化建设和宣传活动,但由于公安工作任务繁重,各种学习教育活动较多,对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的参与度不高,成效不显著。

(三)执法质量仍需进一步提升。虽然加强了执法培训和案件考评、评查的力度,但由于办案民警的素质参差不齐,对执法问题的认识不统一,导致执法问题仍不同程度出现,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持续强化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富源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建设法治公安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部署,全面推进。

(二)持续强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力度。富源县公安局党委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作为首要课、必修课,完善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以来,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其中4次重点学习宪法法律、2次重点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党委(扩大)会“第一议题”7次,主要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中国共产党章程》、《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富源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富源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内容。

(三)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把法治建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由我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方案、细化清单,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领导干部法治教育配套制度,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县局于2015年6月成立了法律顾问室,聘用法律顾问1人、外聘专职律师1名,聘用合同有效期一年,每年续签。2023年以来,法律顾问提供法律专业指导服务30余次,参与讨论疑难复杂案件7件,全程参与行政诉讼1件1人。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将执法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相结合,倒逼市场主体和执法相对人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五)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公安和信访、司法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推进执法责任终身负责制等制度的落实。持续推进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实体化运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融合,有效预防和整改“两有一压”等执法突出问题,同时,将受立案问题纳入重点巡查范围,日提醒、月通报、季度研判,倒逼规范执法成为习惯和养成。

(六)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每年向县委、县人大报告并向县政协通报年度法治建设的情况。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加大重点民生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公布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提高工作透明度。

(七)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情况。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规定,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建立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对疑难复杂案件、新型犯罪案件,邀请公检法机关提前介入,从审判角度把脉,以庭审标准指导取证,法定不诉和存疑不诉问题占比逐年下降,执法办案水平明显提升。

(八)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制员工作的通知》,由部门教导员任法制员,从案件源头管控案件质量。深化法制大练兵,着力提升民警的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突出问题的发生。鼓励民警积极参加司法考试,将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基础,将功夫用在平常,不断提升民警法律素养。

(九)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联合县教体局制定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不定期到学校上法治课、开展法治宣传。成立了由我任组长的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先后召开党委会、调度会、推进会35次专题研究部署。制作发布内容直观、群众易接受宣传稿件、短视频248条,编写发布通俗、接地气普法山歌3首,播放量达3千万次、点赞量达30余万次;创新组建“平安彝乡”山歌宣传队,墨红推出“那色谱”彝汉双语讲堂、老厂推出水汉双语普法宣讲。打造一支以340余名社区驻村、交警中队、办证窗口民辅警为主,199名派出所民警全警参与的普法队伍。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广泛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全力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富源县公安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切实推进法治富源建设、法治公安建设目标任务落实落地,使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和完善公安民警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列入年度理论学习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提升民警的执法素养。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公安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准确把握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定位,以市场主体需求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破解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为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三)严格规范对各类企业的安全检查和执法监管行为。抓实抓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公开透明开展行政检查、许可等,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聚焦执法办案、行政管理等重点环节,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整治突出执法问题,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培训。始终坚持实用、管用原则,采取网上培训、视频培训、集中培训、送法上门等相结合的形式,推进执法培训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向素质要警力、要战斗力。




富源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