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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015158708/2023-08644
  • 2023-08-18 15:27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介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富源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富源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富源县知识产权局牌子。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建立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开展商品、旅游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相关协会开展工作。

(五)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家储备食盐管理办法》安排食盐批发企业妥善保管储备食盐;负责盐产品碘剂、添加剂、标志和包装物的监管工作;负责盐业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和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安全;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富源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 (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进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全县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药品 (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推进落实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性抽样检验和监督抽检工作,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风险;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外开展盐务管理工作时可以使用富源县盐务管理局名义和印章。

(十九)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应用。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监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富源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富源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富源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富源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2)富源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 与富源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富源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富源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富源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对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5.与富源县医疗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富源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6.与富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富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负责拟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7.与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商品房面积测绘、政策制定,查处商品房面积管理中的违法行为以及对商品房面积测量机构资质的初审等工作;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商品房面积测量使用的计量器具监督管理,查处不符合标准的计量器具违法违规行为。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15个内设机构:

党政办(加挂装备财务科、人事科牌子);法规科;行政审批注册科(加挂非公党建科牌子);信用监督管理科;消费环境建设科(加挂网络交易监管科、广告监督管理科牌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加挂质量发展科牌子);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保护科(加挂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牌子);盐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科;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科(加挂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牌子)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12个派出机构:

中安市场监督管理所、胜境市场监督管理所、后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墨红市场监督管理所、大河市场监督管理所、营上市场监督管理所、竹园市场监督管理所、富村市场监督管理所、老厂市场监督管理所、黄泥河市场监督管理所、十八连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古敢市场监督管理所。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4个下属单位: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富源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富源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富源县个体私营经济和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胜境街道小窑上村16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03-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44612255

人:贺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