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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协富源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8号建议的答复(富财复〔2023〕2号)

  • 富源县财政局
  • 015158708/2023-08636
  • 2023-07-18 16:26

孙陆粉代表:

您提出“关于下一步如何使用青苹果露营基地的建议”已交县财政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因疫情防控隔离工作需要,20224月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主体,负责在青苹果露营基地规划建设集中隔离点,于20229月由县水利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出资承建,项目投资5760.88万元,累计建成一期、二期隔离厢房877间及其配套设施,其中,一期隔离厢房744间,办公、医护人员工作休息区133间,同年1021日全部竣工投入使用。现需要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善土地报批有关手续,组织相关部门完成项目验收,并明确如何偿还县水利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投入的资金后,再将资产移交到县财政局(国资委),经县财政局(国资委)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及时注资到相应县属国有企业,有效盘活青苹果露营基地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已形成《关于富源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及闲置资产划转移交及注入的请示》,报请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承办人及电话:周萍,0874-4612369

督办人:陈应德




富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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