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服务对象 | 完成时限 |
- | 服务群众 | - | - | - |
1 | 促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 | 制定《富源县2023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工作方案》,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增收7个一批”15条措施,推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国、全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基本消除万元以下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兜底对象除外)。 | 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 2023年12月 |
2 | 及时办结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事项 | 协同相关部门,及时办结群众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事项,确保办结率100%。 | 困难群众 | 长期开展 |
3 | 安排专人出具建档立卡证明材料 | 做好群众服务工作,安排动态管理监测科1名干部及时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出具证明材料。 | 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 长期开展 |
- | 服务基层 | - | - | - |
1 | 选派驻村工作队 | 对驻村工作队进行轮换,继续选派3名干部职工驻厦格社区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协助社区开展基层治理工作。 | 厦格社区 |
5月底前完成
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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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展乡村干部业务培训 | 全年开展至少2次业务集中培训,提升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业务水平。 |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 | 2023年12月 |
3 | 加强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工作指导 | 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调研指导,充分给予资金、项目支持,及时帮助解决困难问题,确保全县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取得实效。 | 中安街道保家村、胜境发家村、大河镇邓家鱼塘村等 | 2023年12月 |
- | 服务企业 | - | - | - |
1 | 给予资金、项目支持 | 加强项目库建管用工作,用活用好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沪滇协作资金、定点帮扶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联农带农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资金、项目支持,帮助新型经营主体解决资金困难,助推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提质增效。 | 联农带农新型经营主体 | 2023年12月 |
2 | 做好832平台服务 | 对申请入驻832平台的企业主体进行联农带农情况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协助相关产品进入平台商城销售。 | 联农带农新型经营主体 | 2023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