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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对富源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88号提案的答复

  • 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 015158708/2023-08532
  • 2023-06-27 10:59

卢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富源县富村镇迤佐河片区环境综合整治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富源县富村镇迤佐河水库饮用水源地周边白石岩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2016年初开始治理工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建成公厕一座;15m3/d污水处理系统一座;0.3m×0.4m暗沟257.2m0.2m×0.3m暗沟271.1m;沤粪池169座;垃圾房27个,工程已建设完工。

迤佐河水库饮用水源地周边白石岩村及德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该工程已完工,工程已建成400mm×600mm暗沟996m300mm×500mm暗渠2011m300mm×300mm明渠332m10m3/d集中污水处理系统二座;生态沟(1米宽)2604m;购置垃圾斗65个(3m³)、垃圾清运车2辆。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压实工作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实施重要工作及时召开局务会研究。同时,加强与相关乡镇分管领导和环保所沟通联系,认真筛选环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或前期工作扎实、基础条件良好、能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村庄,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积极向国家、省、市申报以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二)做好统筹兼顾。为充分发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效益,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村庄、生态村等作为整治重点,同时结合脱贫攻坚和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建设,加大资金争取、整合力度,综合考虑区域规划建设安排,统筹实施方案,保障项目能实施、能运行、能有效解决环境问题,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最大环境效益。

(三)加强指导服务。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如期验收,工程建设中,严格依照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招投标有关要求开展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及时召开调度会议或向上级请示汇报,并安排业务人员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和协调解决。工程竣工后,要求乡镇开展自查,联合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建设项目初验,经初验合格后上报申请市级验收。

(四)规范资金管理。为规范使用和管理专项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按工程进度拨付专项资金,同时要求项目业主单位建立专账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对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的项目,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确保专款专用,规范管理。要求相关乡镇支付工程款项时预留质保金,保障工程质量和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五)回顾总结提升。为使今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更加顺利,适时开展项目实施情况回顾评估。对2016年以来实施完成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运行情况进行梳理回顾,查找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为今后整治项目积累经验,不断提升环保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水平。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项目建成后因管理不善,导致运行效果不佳,没有发挥出最大的环境效益。

二是项目建成后污水收集管网得不到维护,污水收集率达不到要求。

三是项目资金整合后,项目已完成验收,但资金未及时拨付,导致项目建成后移交管护工作没有做,对项目实施后的长效运行使用发挥最大效益还有一定影响。

四是项目后期运行管理费用没有来源,难以维持设施设备的管护和长效运行。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政策要求,持续开展好该区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做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的实施工作。二是指导乡镇按照已制定发布的《富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迤佐河水库周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污水收集等管理工作。三是加大污水治理设施效果的环境监测力度。四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环保公益宣传牌、宣传标语、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结合生态村镇创建活动,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对项目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水库周边群众的环保意识。

承办人:史栋松

督办人:温绍荣

联系电话:0874-4622439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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