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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对富源县人大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

  • 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 015158708/2023-08532
  • 2023-06-27 10:19

杨永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规划建设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完成《富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富源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规划范围为区域内12个涉农乡镇、街道,共160个行政村,1738 个自然村 192986 767028 人,治理项目工程含污水收集工程,污水处理,规划工程总投资 122759.56 万元,其中近期(19-20年)投资 5094.07 万元,中期(21-25年)投资 47784.51 万元, 远期(26-35年)投资 69880.98 万元。规划年限为2020年至2035年。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

针对农村生活污水现状目前采取的主要处理模式为建设分散式或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纳管、污水有效管控三种模式进行处理,富源县共有1738个自然村,通过工程建设及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综合治理,截止2023616日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881个,其中有污水处理设施的自然村87个,纳管处理的自然村47个,目前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约259.072公里;“十三五”以来全县社会投资估算25566.94万元。其他通过《村规民约》约束及回用浇花浇菜园等管控措施整治,生活污水乱泼乱倒得到有效管控的自然村747个,自然村治理率50.69%,资源化利用治理率为42.98%,自然村收集处理率为7.71%。富源县共有160个行政村,完成治理67个,治理率为41.88%,完成收集处理的行政村10个,行政村收集治理率为6.25%

2016-2022年富源县成功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1个(中央资金项目1个、省级资金项目5个、市级资金项目5个),概算总投资1733.29万元,获得上级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共计1940万元。目前,11个项目中,共有8个项目建设完工(富村镇白石岩村、营上镇秧田冲村、黄泥河社区、富村集镇、富村镇白石岩村及德胜村、富村镇居核村、后所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营上镇那当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1个项目在施工建设中(竹园镇大凹子、下糯木、小瓦窑三村连片整治工程); 1个项目资金100万元用于建设污水处理厂(墨红集镇),2022年争取的省级290万元项目(十八连山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已完成招投标,20231月已开工建设,计划年底建成投运。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压实工作责任,生态富源分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实施重要工作及时召开局务会研究。同时,加强与相关乡镇分管领导和环保所沟通联系,认真筛选环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或前期工作扎实、基础条件良好、能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村庄,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积极向国家、省、市申报以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二)做好统筹兼顾。为充分发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效益,生态富源分局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村庄、生态村等作为整治重点,同时结合脱贫攻坚和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建设,加大资金争取、整合力度,综合考虑区域规划建设安排,统筹实施方案,保障项目能实施、能运行、能有效解决环境问题,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最大环境效益。

(三)加强指导服务。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如期验收,工程建设中,严格依照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招投标有关要求开展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及时召开调度会议或向上级请示汇报,并安排业务人员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和协调解决。工程竣工后,要求乡镇开展自查,联合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建设项目初验,经初验合格后上报申请市级验收。

(四)规范资金管理。为规范使用和管理专项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按工程进度拨付专项资金,同时要求项目业主单位建立专账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对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的项目,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确保专款专用,规范管理。要求相关乡镇支付工程款项时预留质保金,保障工程质量和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五)回顾总结提升。为使今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更加顺利,适时开展项目实施情况回顾评估。对2016年以来实施完成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运行情况进行梳理回顾,查找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为今后整治项目积累经验,不断提升环保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水平。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缺口大,外加前期费用缺乏,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实施进度。

二是项目招投标、资金监管等制度不健全完善的问题。环保项目施工专业队伍缺乏市场支持,环保资质、环保专家参与、项目招投标管理程序均缺乏相应的管理规定。一方面,参照其他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项目在实施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需要进行完善项目建设的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程序繁琐复杂,且环境保护污染治理项目又具有自身专业技术的特有要求,导致项目前期工作办理进度缓慢。另一方面,现有的招投标程序难于选择真正有环保污染治理资质和业绩的单位参与项目建设,出现项目实施单位只懂工程基建,却难于满足设施设备安装调试真正达到环保技术要求。以上问题制约了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项目的推进实施。

三是项目实施地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的问题。由于农村地区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加之村庄规划、地形地貌等因素的影响,还有长期的投入不到位,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垃圾末端无害化处置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不健全,规模较小的环保试点项目投入后,也难于实现方案要求的污水收集处理率、垃圾收集处置率等目标。同时,行业部门和基层缺乏专门环保工程建设以及设施设备管理机构人员和管理经验,对项目实施后的长效运行使用发挥最大效益还有一定影响。

四是项目后期运行管理费用不足,难以维持设施设备的管护和长效运行。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政策要求,持续开展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做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的实施工作,现《富源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于2020514日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下一步将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模式,分匹次循序渐进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二是加强项目实施的督促和指导。加强请示汇报和与项目建设实施单位的联络沟通,确保在建、未建、未验项目顺利推进,加强竣工项目的管理维护,提升项目的生态环保效益,充分发挥项目良好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加大项目储备和专项资金申报力度。加强各部门的联动协调,积极整合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提升、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资金项目,最大程度发挥资金效益。四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环保公益宣传牌、宣传标语、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结合生态村镇创建活动,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对项目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实施好示范项目的同时,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

承办人:史栋松

督办人:温绍荣

联系电话:0874-4622439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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