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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吴志高等15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富政任〔2023〕3号)

  •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富政任〔2023〕3号
  • 015158708/2023-08603
  • 2023-04-07 11:5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中共富源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202343日研究决定:

吴志高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刘虎明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李松奎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李桂英 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县卫生健康局督察员职务;

刘元林 免去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专职督察员职务;

马小艳 任县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县统计局督察员职务;

贺永华 任县能源局副局长;

谢永明 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黄会平 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县看守所副所长职务;

邓雯月 任县看守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张蓉蓉 任县公安局大河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胜境关警务站副站长职务;

任县公安局胜境关警务站副站长,免去县公安局大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张志能 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法制中队中队长,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职务;

张石牛 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法制中队中队长职务

富源县人民政府

20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