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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富源县乡村振兴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3-02-09 18:03

县委依法治县办:

2022年,县乡村振兴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部署要求,精心组织,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局党组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同时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主动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负责相关具体业务。做到机构落实、任务落实、目标落实。

(二)细化工作方案、完善普法制度。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富源县发展“三大战略定位”谋划推动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是着力推进乡村振兴局“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不断强化乡村振兴局普法社会责任,制定了《富源县乡村振兴局全面推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了普法制度及普法措施。

(三)突出重点内容,强化教育宣传。一是加强干部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业务知识学习与法律法规学习相结合、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班的方式进行乡村振兴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2022年,乡村振兴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乡镇乡村振兴办干部集中内部学习培训两次,参加市乡村振兴局举办的法制培训两次,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参考、合格率均达100%。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行业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明法于心、守法于行,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政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述法测评,切实提高学法守法普法责任意识;贯彻落实《富源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依法、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三是开展形式多样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法律素养。认真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结合全县“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及“扫黑除恶,共建平安”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印制分发宣传资料、利用新闻媒体、广播、宣传标语等开展普法活动。四是常态化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文明实践。9月4日,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曲靖市2022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向过往群众印制发放了200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宣传手册,对于不熟悉智能手机操作使用的老年人,工作人员手把手地为老年人示范,教老年人操作;同时通过发放明白卡的形式为群众发放有关乡村振兴政策法规宣传资料3000份。

(四)深化依法治理,助推法治水平。一是坚持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先后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内容,积极参加县级统一组织的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局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县乡村振兴局未发生一例违法违规事件,真正做到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继续推进“万企帮万村”公共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实现脱贫村法律顾问全覆盖,三类监测对象户和脱贫户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达到100%,三类监测对象有法律援助需求时受援率达100%。脱贫村、脱贫户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二、单位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县乡村振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在推进农村法治振兴上人力财力有限。二是群众依法办事、用法守法的法律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普法还要在形式和手段上注重实效,不断创新。三是合理安排法治宣传内容不够,加大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度不到位,到乡镇宣传多,到村委会、村民小组宣传少,时紧时松现象。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今后的普法工作中,乡村振兴局将有针对性的解决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继续发扬优点,认真履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乡村全面振兴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单位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切实发挥本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作用。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对标,抓好贯彻落实。二是以“扫黑除恶,共建平安富源”为依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针对推进法治富源建设中存在的重点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创新法治乡村建设理论。三是严格履行依法治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对法治振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依法办事,无一起领导干部职工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办理的情形发生。

(二)依法办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要求,加强班子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一是建立运行保障机制,落实工作首问责任制,确保乡村振兴工作依法行政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合理、清晰地界定各科室的职能和权限,规范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办事纪律等内容,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三)依法规范单位行政法治程序。一是落实促进依法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提高行政效能。二是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进一步推进了乡村振兴工作重大项目、脱贫人口重要惠民政策落实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三是利用学法用法普法考试平台,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构建全局学法懂法依法行政的激励机制,保证学习的制度化、经常化、自觉化。

(四)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局党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法治政府建设职责逐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富源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干部职工作表率。

(五)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情况。单位负责人长期坚持学习国家各类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做到学法守法。一是坚持认真学法。一年来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年学法时间超过规定的40学时,学法笔记记录28次,并通过“学习强国”适时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二是推进依法办事。通过开展”七五普法”法制宣传、组织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法制培训等形式,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保障依法办事。三是坚持自觉守法。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没有发生违法情况和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着力提升依法行政办事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依法治县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式解决突出问题,务求工作实效,把各项工作做深入、做细致、做扎实,全面提升乡村振兴依法行政能力。

(二)构建公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乡村振兴领域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落实乡村振兴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权力事项调整等系列配套工作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行使。

(三)加强单位普法、建设法治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用法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干部职工普法培训考核,推动单位法治信息化建设,提升用法水平。

(四)深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宣传纪念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无)





富源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