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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能源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富源县能源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2-12-28 17:36

县委、县政府,县委依法治县办: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县能源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

县能源局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体业务科室为法规科。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本单位年度全面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二、坚持依法行政

(一)加强领导干部学法。把法律法规学习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内容之一,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建立学法制度及档案。

(二)落实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县能源局与云南和诚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法律顾问主要参与行业重大政策落实把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工作。

(四)健全单位依法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本单位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出台规范性文件前,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按照《富源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富源县能源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计划》,细化局各科室、能源分局的工作职责。实施依法行政,着力建设一支业务精炼、纪律严明、作风务实、执法严格的执法队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治国者首先受制于法”的理念,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熟悉掌握与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监管、依法履职、依法行政。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本单位执行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件,拟修改2件;本单位执行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件,建议废止1件,修改1件,继续有效1件;经清理,本单位制定出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9件,拟废止0件、拟修订5件、继续有效4件。对新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制定、审查、备案程序。年内以县委县政府和本单位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6件。

(三)依法、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重点对外公开能源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环境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及办理程序;部门规范性文件等政务信息。

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制定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执法标准进一步统一,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完善。

(二)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挂片挂钩、驻矿监管、举报奖励、联合执法、风险分析研判等规章制度,压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在行政执法中,未出现执法对象申请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今年以来,检查煤矿510矿次,查出安全隐患5932条,对25矿次处罚金507.8万元。

五、推动普法守法

(一)注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工作中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丰富普法内容。通过组织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法治创建等,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自觉以法治思维看待问题,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有法律依据、讲法律程序,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能触碰。

(三)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平台和媒介,深入学习宣传与煤炭、电力生产、油气管道保护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重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安全生产和生产营运中的法律风险防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富源县能源局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