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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中共富源县委 富源县人民政府
  • 015158708/2023-08631
  • 2023-02-15 10:21

2022年,富源县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的发展理念、构建新的发展格局,充分利用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工作契机,紧紧围绕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位谋划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一是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承担日常工作,同时从县司法局和有关单位抽调精干业务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先后召开富源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富源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调研督察座谈会、富源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等会议,对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和部署,对调研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对标对表逐一整改落实。三是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层层压实责任、件件推动落实。印发《富源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清单》,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形成了县级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带头靠前指挥,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在市级委托的第三方评估验收中,得分90分,位列全市首批参与示范创建县第二名。

(二)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二同”建设要求,与省、市同步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事项梳理规范工作,逐步解决办事指南要素缺失、内容不规范问题。截至目前,梳理完善事项1121项,网上可办率100%,“最多跑一次率”98.66%,一窗分类受理率120.05%,“一门”进驻率100%,全程网办率68.87%。二是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完成192项进驻事项进驻工作,进驻了民政、残联、自然、发改、林业、运政、环保等25家单位,进驻窗口工作人员96人。三是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目前,共梳理、调整县级行政权力事项258项,其中:取消45项、合并实施153项、承接和属地管理58项、审批改备案2项。深入开展“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专项行动,全县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实现办事环节精简30%以上、申请材料精简51%、办理时限压缩57%。四是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根据《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权责清单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完成24家单位涉及577项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并按要求在云南省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平台上发布,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和督促约束机制,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维护政府公信力。2022年,对26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促进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持续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实施、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2022年对148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拟保留67份,废止62份,修订19份。

(四)深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一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出台了《富源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和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规定,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提升决策的民主性。如城区进行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老旧小区改造、出租车实行打表计价收费规范运营等方面,均召开了公众听证会。二是严格审慎开展合法性审查。加强对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法制机构根据需要列席县政府常务会,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全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避免了潜在的法律风险。2022年对1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三是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富源县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结合富源法治建设实际,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曲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选优配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咨询、合法性审核、诉讼、复议、突发事件处理、信访等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目前县政府聘用法律顾问8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共聘用法律顾问62名。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出台了《富源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规范各部门执法行为,逐步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大幅减少,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和服务水平。二是定期对各单位行政执法卷宗进行抽查,及时反馈评查结果。2022年对30件行政执法案卷开展了质量评查,未发现人民法院确认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管理系统和网上考试系统,实现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网络化和信息化管理。2022年对336名执法证到期符合条件的人员免考换证,组织640名执法证到期和新申领执法证人员进行考试颁证。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工作方案》,加强非强制行政手段运用,轻微违法实行告知承诺、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全面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加强以案释法,进一步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富源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一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渠道。加大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重点民生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二是推行“互联网+督查”,开展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建设。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对“两个清单”(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和行政检查实施清单)进行了梳理,及时录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系统平台,并利用系统开展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提高监管执法效率,确保执法公正、廉洁。三是落实“双随机”行政检查。根据改革后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情况,组织各执法单位对双随机抽查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全县21家成员单位已全部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县制定部门计划74项、制定部门联合计划38项,在协同平台制定45项计划、认领部门抽查事项清单390项、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32项。

(七)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了富源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富源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了富源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出台了《富源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通过集中行政复议职责、完善行政复议机制、健全配套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件,受理9件,维持被申请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9件。二是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涉及房屋土地征收、移民搬迁安置、旧城改造等社会关注度高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以及法院书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2022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7次,出庭应诉率100%。三是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坚持用系统观念化解矛盾,加强源头治理。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疫情防控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打造“综合型”、“一站式”智慧调解工作平台,强化线上线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同联动。目前,成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11个,各乡镇(街道)均设立了人民调解中心,有效推动争议解决,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富源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到位,对重大决策事项界定不明晰,部门合法性审查专业性不够。

二是随着“放管服”改革力度不断加大,许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权向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下沉,存在“放得下、难接住”的情况,基层行政执法业务水平和服务企业能力有待提高。

三是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发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在行政监管中的作用不够,联网审批、网上许可等新技术的运用有待加强。

三、下步工作计划

2023年,富源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质量。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切实做好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提高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质量,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完善政务公开与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征地拆迁、城市管理、卫生监督、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民生领域等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监管方式转型升级。

(三)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着力打造法治社会。着力构建维护群众利益制度体系,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不断提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成功率。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力争做到案结事了。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协调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推动信访问题在基层有效解决。

(四)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积极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法治建设任重道远需久久为功,我县继续以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评估验收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系统研究解决并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在全县行政机关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同时,强化考核评价,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牵引推动作用,积极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社会氛围。







中共富源县委

富源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