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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水务局对富源县人大第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水务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2-08-20 11:04

田稳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富村镇新店村委会小石桥村排洪沟渠工程款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富村镇小石桥防洪工程于2015年1月经富源县水务局批复建设,审定工程总投资为585.50万元,新建排洪渠769m,排洪隧洞180m,防洪保护富村镇新店村委会小石桥、新店子、阿鸡克等村庄1100人及2500亩农田。该工程由富村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管理,于2015年3月开工,2017年2月竣工,由于排洪隧洞地质原因致使工程超概,工程审计结算价760.76万元。

在工程建设中,水务局积极向上级争取防洪专项资金290万元,富村镇自筹55万元,该工程目前已拨付工程款345万元,下差资金415.76万元。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用于该工程建设缺口资金部分。

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承办人:彭勇联系电话0874—4612420

督办人:陈良







富源县水务局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