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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富源西风电场二期(冒天水片区)项目土地征收的公告

  •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富政告〔2022〕18号
  • 015158708/2023-08631
  • 2022-12-21 16: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202292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富源西风电场二期(冒天水片区)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征土〔202296号)批准,决定征收富源县中安街道回隆社区、厦格社区、龙潭社区、海坪社区,墨红镇三台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0.7136公顷,作为富源西风电场二期(冒天水片区)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富源西风电场二期(冒天水片区)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征收土地位于富源县中安街道回隆社区上村居民小组、下村村民小组、水塔子居民小组、松子坡居民小组;厦格社区凤鸣居民小组、小厦格居民小组;龙潭社区冲头居民小组;海坪社区起脑坪子居民小组;墨红镇三台村民委员会小都依村民小组、糯岗村民小组,征收土地用途为机基础用地0.6694公顷,箱变基础用地0.0442公顷

三、征收村组及面积

征收土地面积0.7136公顷,其中,中安街道回隆社区居民委员会上村居民小组集体土地0.1898公顷;中安街道回隆社区居民委员会下村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420公顷;中安街道回隆社区居民委员会水塔子居民小组集体土地0.0620公顷;中安街道回隆社区居民委员会松子坡居民小组集体土地0.0279公顷;中安街道厦格社区凤鸣居民小组集体土地0.0140公顷;中安街道厦格社区小厦格居民小组集体土地0.1697公顷;中安街道龙潭社区冲头居民小组集体土地0.0403公顷;中安街道海坪社区起脑坪子居民小组集体土地0.0420公顷;墨红镇三台村民委员会小都依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419公顷;墨红镇三台村民委员会糯岗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840公顷。

四、征收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2020119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批准公布实施的《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五、被征地农民安置办法和保障途径

本次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及社会保障安置。社会养老保障安置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91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公告第39号《曲靖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相关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征收安置协议书、身份证、银行卡等资料所涉镇(街道)征地指挥部领取补偿款。

特此





富源县人民政府

2022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