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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富源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015158708/2023-08603
  • 2022-07-25 22:27

2022722日,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富源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将《行动计划》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相关部署,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投融资模式,进一步加大信贷投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富源存贷款平稳增长和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十四五金融服务业发展规划》,结合《富源县财政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富源县工业经济三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要求,为做好金融服务要素保障有关工作,县金融办牵头起草了《富源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202268日发函征求了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能源局、人民银行富源县支行等15个部门和12个乡(镇)、街道及9家金融机构的意见建议,623日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修改完善,后经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今天的《行动计划》。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要求。总体要求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三个小部分组成。到2024年末,力争全县贷款余额达到179亿元,存贷比达到70%以上,年均增长4%以上,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控制在3.5%内。到2024年末,全县力争推进上市企业1户,建立不少于5户企业的县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到2025年末,力争全县有1家县属国有企业信用等级达到AA+。到2024年末,县融资担保公司资本规模达到0.7亿元,县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余额达到3亿元,平均放大倍数不低于5倍。

(二)主要任务。全面落实提升信贷服务水平、强化重点领域服务能力、积极培育企业上市、拓宽县属国有企业融资渠道、增强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服务功能、优化金融服务环境6项工作任务,促进全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并取得预期实效。

(三)保障措施。重点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要素保障、加强队伍建设3项保障措施,确保全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取得实效。


相关文件:《富源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