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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方案

  • 富源县教育体育局
  • 015158708/2023-08573
  • 2022-06-15 11:47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曲教体〔202023 号)及《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曲教体〔202242号)精神,切实做好全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富源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全覆盖”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构建面向每一个适龄儿童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每一个适龄入学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维护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和普惠性,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划片就近原则。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居住情况,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现状,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二)免试限额原则。严禁各中小学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或依据,严禁超班额招生。

(三)属地管理原则。各中小学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片区内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学校就近入学,积极为随迁子女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四)依法依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要履行教育监管责任,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三、招生时间

(一)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实行网上报名。依托城市大脑“一网通办”应用平台,统一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入学报名系统。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应用“入学报名一件事”系统实现网上预报名,并结合材料审核与现场确认完成招生入学,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预计815日前完成招生。其余小学招生报名时间自行确定,于829日前完成招生。

(二)初中七年级新生于828日前完成招生。

四、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本辖区内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6831日前出生)。

(二)初中七年级新生:小学六年级毕业的适龄儿童(含户籍人口和随迁子女)。

(三)特殊儿童:适龄盲聋儿童到曲靖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其他轻、中度智障儿童到富源县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适合随班就读的轻度残障儿童在就近学校就读。

五、保障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入学当年9月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二)保障随迁人员子女入学。依据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保障随迁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人员子女就学,也可根据随迁人员及其子女意愿自己选择在民办学校就读。

(三)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依据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情况,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落实好“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特殊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方式,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保障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援鄂医护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引进子女、招商引资法人与高管子女等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就近就便安排入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管理。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学位测算,统一组织实施辖区、本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严禁违规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严格落实“十个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 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

(三)强化监督问责。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招生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由市、县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县教育体育局设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违规违纪举报电话,政策法规科:08744622877,基础教育科:08744612229

附件:富源县2022年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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